生了孩子男方不肯拿结婚证怎么办,未领结婚证孩子女方不要怎么办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8 19:15:54

随着三胎政策的开放,很多家庭因为“生不生”产生分歧,甚至闹到妻离子散的地步。那么,如果妻子不愿意生孩子,丈夫能否以生育权受到侵害为由,要求妻子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呢?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生育权纠纷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最终驳回了男方的诉讼请求。

生了孩子男方不肯拿结婚证怎么办,未领结婚证孩子女方不要怎么办(1)

案件回顾:

男方和女方是在外务工时相识相恋的,2008年,两人感情稳定,于是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当时女方是再婚,并且和前夫已经育有一个女儿,女儿也一直由女方抚养。两人结婚一段时间后,男方才发现,女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无法生育孩子。男方及其母亲一度要求女方,通过手术恢复生育能力,但是遭到拒绝。女方让男方不必担心,她会和男方白头偕老。

考虑到当时两人夫妻感情还不错,而且又有了女方的承诺,男方就渐渐打消了要自己孩子的念头,并且一直将妻子和前夫的女儿视为己出,抚养长大。

后来在长期的家庭生活中,两人产生了很多矛盾,为此,女方分别于2019年、2021年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但法院均认为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驳回了女方的诉讼请求。

虽然婚没离成,但女方多次提出离婚的行为,让男方觉得她已经背弃了当年白头偕老的承诺,并且因为女方拒绝生育,导致自己一直未育有自己的子女,给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2021年7月,男方将女方诉至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要求女方给付精神抚慰金15万元,理由是剥夺了他的生育权。

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不是生育的工具,公民享有生育的权利,也享有不生育的自由。而且案件中,继女和男方已经形成法律上的继父女关系,男方有权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不必担心老无所养。因此,驳回了男方要求赔偿的请求。

生了孩子男方不肯拿结婚证怎么办,未领结婚证孩子女方不要怎么办(2)

观点

判决一出,引起了网友的热议,有人觉得,判得对,女人的肚子女人做主,男人无权指手画脚;也有人认为,结婚就是要生小孩啊,这不是默认的嘛,不生小孩你结什么婚啊;还有人认为,女方一开始就隐瞒绝育的事情,就是想给自己和女儿找一张长期饭票,现在女儿长大了,就想把男方一脚踢开,显然是一种骗婚行为,怎么就不该赔了?

确实,男方看起来是有点冤,但是我觉得法院判得也合理,为什么这么说?

  1. 生育权更多赋予女性

你要知道,在法律上,生育权是更多赋予女性的。

虽然说男女双方在繁衍后代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夫妻双方因生育权冲突的时候,其行使必然有先后,

因为无论从社会分工还是生理构造上,女性所要承担的艰辛和生育风险,都比男性要多得多。如果不顾女方的意愿,强行要求她生育孩子,就意味着丈夫享有对妻子身体和意志的控制权,这将会导致女性人身自由的丧失和身心被摧毁。

法律赋予女性更多生育权,即是出于对女性的保护,也是法律公正的体现。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也明确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那么,作为男性的一方,他的生育权难道就是一纸空文?

其实也不是,法律从来没有否认男性的生育权,只是说,男性生育权的现,不能以控制妻子身体和意志为代价。

当妻子不愿意要小孩,丈夫又执意要小孩,并且夫妻双方在这个问题上无法沟通达成一致时,丈夫可以以此作为请求离婚的理由。法院也会以此为判决依据,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丈夫的生育权。

回到案件本身来,当男方发现对方不能生育,且不愿意通过手术,恢复生育能力的时候,他完全可以请求离婚;既然不离婚,就视同在这段婚姻关系中,主动放弃了生育的权利,现在再要求赔偿,是不是反而有些不合理呢?

有些人说,明明是对方答应要和我白头偕老,我才答应不生小孩的,她现在要和我离婚,就是毁约,毁约难道不应该赔钱吗?

从道德上讲,这女的确实不厚道,确实应该赔;但是从法律上讲,我们知道就算欠债还钱,你也得有欠条,一个口头承诺,能有什么法律效力呢?恋爱的时候,我们也没少说“把心掏出来给你”这样的话,如果都当了真,这还了得?

生了孩子男方不肯拿结婚证怎么办,未领结婚证孩子女方不要怎么办(3)

  1. 女方的行为,算不算骗婚?

另外一个网友关注的点,是女方的行为,到底算不算骗婚?其实是不算的。法律上所指的骗婚,主要是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两个人结婚,妻子经常贴补娘家,或者干脆就是“扶弟魔”,这不算骗婚;结婚后天天在家里不做家务,不管孩子,整天只知道吃吃喝喝,这也不算骗婚;双方共同生活多年,只是借婚姻索取较多的彩礼,这仍不算骗婚。

最常见的骗婚有两种,一是男/女方根本不在乎对方的容貌和年纪,目的只是财产,当把财产骗到手后,很快就会提出离婚,从而获得合法婚姻下的巨额经济财富;二是利用虚假的证件、重婚、形式婚姻等多种手段实施骗婚,他们可能诱导对方结婚,也可能以保姆的身份,不领取结婚证而与他人同居,然后借口回家探望父母,需要带盘缠或者礼金等理由,向对方索要一定财物、现金,然后一去不返。

案件中,男女双方是在一定情感基础上缔结的婚姻,又共同生活了十多年,也没有提及大额财产的损失,怎么都和骗婚搭不上边,充其量就是一桩普通的离婚案件罢了。

所以说,婚姻家事最复杂的地方,就在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中的关系错综复杂。但这场官司打下来,无论结局如何,两人的婚姻关系,大概都是覆水难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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