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盛锐 谢春晖 章然 黄伟芬
今天(7月20日)下午,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第七十四场。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介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环节,有记者提问:我们知道新冠疫苗接种有许多的接种禁忌,包括有些严重的不良反应或者严重的神经系统的问题,那么有哪些是完全不可以的,哪些是不完全绝对的,而且在实际的操作过程当中又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个疫苗的这种禁忌究竟应该如何把握?
陈直平:这个问题也是公众比较关心的问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的出台就是为了降低风险,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引。在指南中明确提出了五种属于禁忌症的情况。
一是对新冠病毒疫苗成分过敏。
二是既往接种疫苗时引起过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
这两种情况是属于绝对禁忌,不建议接种疫苗。
那么另外还有三种情况,包括:一,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精神系统疾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水鞘疾病等等;二,正在发热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三,妊娠期妇女。
这三种情况都是属于暂时的禁忌症,就是到目前禁忌的状态过去了就可以接种疫苗,比如发热的人热退了、恢复了就可以接种,慢性病的发作得到控制也就可以接种疫苗。
当然在疫苗接种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更具体的问题,比如过敏,有人会具体问过敏性鼻炎、花粉过敏,甚至过敏性体质是否可以接种疫苗。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有人接种了一针式的新冠疫苗后,发生了经过调查诊断专家组后确认的急性过敏反应,后续的针次就不能再接种了。除此之外其他常见的过敏,如果不是正处于较为严重的急性发作期,还是可以放心的接种。
在这里也无法把所有情况一一举例,提醒两点可以供大家参考:一个是在接种过程中要如实向我们的接种医生提供健康状况,特别是既往疫苗使用和过敏史等情况,由我们的接种医生来判断是否可以接种;二是对于有多种基础性疾病或疾病情况较为复杂的人群,建议就自身健康状况是否稳定、疾病是否控制良好,咨询负责诊疗的临床医生,如健康状况稳定、疾病控制良好,那还是建议接种疫苗。
针对成人建议新冠疫苗接种和其他疫苗接种中间间隔至少14天,儿童青少年也是如此,如果出现了外伤、狗咬等等情况,需要打破伤风或者狂犬疫苗,那就不受14天间隔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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