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6路车路线时间表,淄博6路公交车路线图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9 00:16:47

淄博又有多条公交线路

即将恢复运营

其中包括多条区间公交线路

此外

临淄发布

关于有序恢复美容单位营业的通知

周村

4月18日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运营的公告

为统筹做好周村区公交客运疫情防控和生产运营工作,保障市民基本公共交通出行需求,自4月19日起有序恢复34路、4路、96路、258路、268路5条公交线路运营。现公告如下:

34路首末站点不变,配5个台班,50车次。

发车时间:周村游客服务中心首班5:30,末班18:00

义乌小商品城首班6:15,末班18:50

4路首末站点不变,配3个台班,30车次。

发车时间:周村火车站首班5:30,末班18:15

淄博火车站首班6:30,末班19:10

96路首末站点不变,配8个台班,64车次。

发车时间:周村火车站首班5:20,末班18:20

淄博火车站首班6:00,末班19:20

258路始发站点不变,因疫情防控因素,终点站由丰乐村调整为大姜村,配9个车次。

发车时间:周村客运中心首班5:30,末班17:00

大姜村首班6:30,末班18:00

268路首末站点不变,配6个车次。

发车时间:周村客运中心首班7:00,末班17:00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首班8:00,末班18:00

请广大乘客主动扫验场所码,上车前必须佩戴好口罩并做好体温检测;乘坐公交车时,尽量分散、保持一定距离,避免拥挤;每车乘车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乘客禁止乘车。

周村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18日

临淄

当天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临淄分公司发布

关于临淄部分线路复运的公告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淄博市公共交通运输公司将对部分达到复运条件的公交线路恢复营运,具体如下:

1.复运线路:6路、20路、200路、27路、78路(线路时刻表附后)。

2.复运时间:2022年4月22日

3.乘车须知:

(1)上、下车请主动扫“场所码”或出示“个人码”。

(2)上车时,请配合好安检员的测量体温、登记信息等防疫工作。

(3)乘车期间请务必按规定全程佩戴好口罩。

(4)遇到突发情况时,请认真听取和配合好安检员的防疫、安全提示和指挥工作。

淄博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临淄分公司

2022年4月18日

附:各线路时刻表

淄博6路车路线时间表,淄博6路公交车路线图(1)

淄博6路车路线时间表,淄博6路公交车路线图(2)

淄博6路车路线时间表,淄博6路公交车路线图(3)

淄博6路车路线时间表,淄博6路公交车路线图(4)

淄博6路车路线时间表,淄博6路公交车路线图(5)

沂源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周村区及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工作要求,逐步恢复公交线路运行,4月19日复运5条公交线路:4路、34路、96路、525路、528路

同时提醒乘客按照疫情防控标准乘车。

淄博6路车路线时间表,淄博6路公交车路线图(6)

临淄区关于有序恢复

美容单位营业的通知

各镇街道,各美容业户: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区经济运行的影响,本着防控从严、错峰有序、强化监管、确保安全的原则,经研究决定,4月18日起有序恢复美容单位营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复工营业条件

1.复工单位必须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一照两证”等证件齐全,在店内显眼处悬挂公示,室内保证干净卫生;

2.复工前必须建立《美容场所员工复工登记表》,全面掌握员工复工前的健康状况,原则上不录用外地人员,尤其是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如未按规定进行隔离和核酸检测,一律不得复工上岗。所有上岗员工均要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佩戴口罩,每日体温监测不少于2次,做好记录,出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继续在岗工作。

3.复工前要如实填写《 美容场所复工备案表》及《美容场所复工承诺书》,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后,向镇街道疫情防控机构申请复工(一式三份,街道留存一份,报区卫生健康执法大队一份,个人留存一份)。

4.各单位要将“进店须知”“场所码”与“扫描‘场所码’无需填写公民任何个人信息”等相关提醒信息张贴在场所出入口等醒目位置,方便群众出入扫码,不再进行人工登记。

5.每日营业前必须进行场所、设施、设备等消毒处理,保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定时对空调系统清理滤网、对进出风口进行消毒。美容工具要一客一用一消毒,毛巾、拖鞋等公共用品要一客一换一消毒。

6.落实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扫描“场所码”,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信息、疫苗接种标识,实行“凭码 测体温”通行,落实戴口罩、通风、环境消毒、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7.发现黄红码及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一律拒绝进入,并在第一时间向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报告或向区疾控部门报告(电话:7198020)。市域外人员出入经营场所,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个人健康信息,经营单位工作人员要如实登记出入时间。

8.各单位应当采取顾客预约、人数限制等措施,合理安排顾客在店时间,严格控制场所内人流密度,避免人员聚集。

9.保障必备的防疫物资,做到入店有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顾客和员工必须佩戴口罩,非必要情况不得摘除,并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口罩应及时更换,不重复使用,使用后的口罩应妥善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10.严格落实工作人员作业期间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严格申报审批程序

各美容经营单位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具备复工条件后,向镇街道疫情防控机构提出申请,并对疫情防控措施作出承诺(附件1)。经镇街道疫情防控机构组织现场核查,合格的准许恢复营业。不符合复工条件的,责令停工、停业进行整改,经再次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营业。

三、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美容经营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机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对照复工必备条件,认真做好复工疫情风险应对的各项工作,严禁不符合条件而强行复工,严禁任何违法经营。

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精准掌握辖区内美容单位情况,在复工验收的同时,按照防疫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临淄区卫生健康执法大队要加大对美容经营单位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擅自复工、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或不按规定使用“场所码”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临淄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8日

来源: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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