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伯和老伴育有两子一女,二儿子生的是男孩,其余均生的是女孩,老两口十分喜爱自己的小孙子。前几年,考虑到二儿子生活条件不是很好,张老伯老伴便打算在自己过世后将和张老伯共有的房产份额留给孙子继承,并与张老伯和子女进行了协商,得到了家人的理解和支持。
老人过世后,张老伯和几位子女尊重老人意愿,就遗产分割问题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张老伯又改变了想法,想把房产平均分给三个子女。
那么,张老伯的这种想法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已经公证并已分配了的遗产能够重新分配吗?做客本期《我来帮你忙》节目的嘉宾江川路街道东三居委调解干部奚春芳给大家解答了张老伯的诉求和困惑。
江川路街道东三居委调解干部 奚春芳
奚春芳表示,张老伯首先在认识房子的份额上有一个误区:老伴去世前,这套房屋是张老伯和老伴共有,老伴过世后,老伴所拥有的二分之一房产份额已经属于遗产,并进行了分配并公证,因此,现在这套房子的房产份额应为张老伯和儿子共有。所以这套已经分配了并公证的遗产不能够重新进行分配。
那么张老伯在这套房产里能够分配的份额有多少呢?奚春芳解释说:目前张老伯能够分配的份额是这套房产的二分之一,这二分之一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愿进行分配。
在本期节目中,奚春芳提醒市民朋友在继承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
一、 遗嘱的形式
包含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其中口头遗嘱仅在危急情况下可以建立,需要两名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过后,可以用以上其他方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而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建议使用:自书、代书遗嘱时,同步录像。
二、如何继承
1、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由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办理继承公证;如有法定继承人不配合的,通过诉讼完成继承;
2、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继承;
3、如父母先于(外)祖父母死亡,子女代位继承自己父母可以继承的部分;如父母先于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叔伯阿姨死亡,子女可以代为继承自己父母可以继承的部分;
三、放弃继承
1、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放弃继承的,遗产处理后不能反悔;没有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
2、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赠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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