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日,中国正式开启了新一轮的增值税减税政策。这一轮的减税政策是以降低税率为核心的,16%的基准税率降至13%,降幅高达19%(3%/16%),如果与2018年之前的17%基准税率相比,近两年累计下降了24%。增值税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40%,在短短的两年内,中国将增值税税率降低了近四分之一。如此急剧的税率下调,在宏观层面会带来政府税收收入的减收,微观上则体现为经济实体的税负下降。
中国是一个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间接税占全部税收的70%。与发达国家的直接税税制不同,间接税的最主要特征是其转嫁功能,无论这种间接税是价外税(例如增值税),还是价内税(例如消费税),厂家都很容易将税负嵌入到价格中,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将税负转移给下家。因此,减税的收益也一定是惠及多个群体的;并且,任何一次的减税除了能够带来直接减负之外,也一定会带来收入分配的变化,与之对应的增值税减税,在很大程度上是改善了收入分配。
为消费者减税
从4月1日开始,发改委启动了油价、电价、天然气等的降价工作,其中92号汽油每升下降0.18元,0号柴油每升下降0.17元;电价和天然气价格也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调,不过由于地区之间的输电输气差异,这两者的降价还无法做到全国统一,需要因时因地逐步推进。
除了政府定价的这些产品之外,由商家自己定价的商品也开始出现降价。电子产品的降价每次都是首当其冲,以苹果产品为例,13英寸的MacBook Pro的价格由10200元降至9936元,降了264元,这恰好等于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的部分(不含税价格为8793,税率为16%时的价格为8793*1.17,税率为13%时的价格为8793*1.13)。你如果看得再仔细一点,还能在商品标价的底下看到一行注释“含增值税及其他法定税费:***”。 此外,降价明显的还有汽车行业,大多数汽车都下调了其销售价。
这些说明两个问题。一,增值税本质上是一种消费税,虽然中国的增值税是向企业征收的,但企业只是在代缴,每一个生产环节的企业向税务局缴纳的增值税,都已经在其销售商品时,提前从下家预收了增值税,在所有的中间流转环节实行价税分离,在最终销售环节实行价税合一,理论上的税负承担者是最终的消费者。同时,中国在2009年完成增值税转型之后,中国现阶段实行的是消费型增值税,其税基是国民收入核算中的消费。所以在税收理论上,增值税有一个基本结论:增值税不是企业税负,不进入企业利润表,不影响企业利润。当然了,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假设,现实中会存在诸多的限制,我在后面会具体阐述。
正是因为增值税等价于消费税,因此增值税减税,就会直接降低商品价格,使得消费者获益。这就涉及到我们要讨论的第二个问题:哪些产品的降价更多?制造业的基准税率由16%降至13%,最理想的商品降价幅度应该等价于增值税下降幅度,这个幅度约等于2.6%(新旧价格之比为降税后的含税价除以之前的含税价:113/116)。真实的经济活动中,不是所有制造业商品都会降价2.6%,部分商品甚至不会降价。影响商品降价的最主要因素,是该商品的同类商品竞争程度,以及商品之间的替代性,这是为何电子商品和汽车会同幅度降价的原因。
另一些生活必需品,可能会出现一定幅度的降价,但很难完全降低2.6%的价格。但是,只要消费品的价格下降,总体上是更有利于低收入群体的,这些人群的收入中用于消费的比重会更高,因此降低消费品的价格,实际上是降低低收入群体所承担的税负,有利于改善实际的收入分配状况。
为制造业企业减税
这次的增值税减税,一方面说消费者获益,另一方面又说为企业减负,看上去是有一点困惑的,其背后本质的原因是税收学和经济学的不同分歧,以及税制本身的一些固有特征。在税收学上,我们是假定增值税是完全的价税分离,所以经常说增值税是中性的、增值税不是企业税负等等,这句话背后的真实含义,是指增值税不影响企业的产品定价,在产品定价已经确定的前提下,提高增值税税率,无非就是等价向下家多收一笔销项税。但是在经济学上,商品的定价是与税收高度相关的,在税收学上强调的价税分离,是先有价格后有税,在经济学上这两者是相互影响的。一旦增值税影响了商品定价,那说明企业实际上是承担了一部分的增值税税负,这种税负承担不是账面上有多少增值税由企业缴纳,而是通过降低商品价格的方式承担税负。反过来,此次的增值税减税,降低了最终商品的含税价,但是生产企业会相应提高不含税价格,从而获得一部分减税收益。
增值税减税令企业获益的另一个因素,是税制本身的一些不完善导致的。理想中的增值税抵扣制度,是从第一个生产企业到最终消费者的所有环节,都能够实现完美的彻底抵扣,这种理想情况下,进销项抵扣的税收是等价于在零售端的一次性征税,从而实现了扣税法和扣额法的等价。但是因为产业发展中的照顾政策、税源流失的顾虑、增值税进项税票不足等等,导致生产链条上的企业无法等额扣除其真实的进项投入。因此,增值税税率的下调,能够部分缓解税制不完善的困扰,在实质上降低企业税负。
与消费者受益类似,减税受益也会在行业间出现差异。总体上有两大类行业的受益更为明显,一类是靠近终端消费者的制造业,这些行业要么受益于消费需求的扩张,提高了产能,增加了利润规模;要么就是受益于产品利润率的提高。另一类受益较大的企业与其市场地位相关,那些在行业内具有垄断性技术、市场占有率较大的企业,会更加受益。
为小企业减税
中国90%以上都是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这些企业是经济体的活跃成分,他们的技术设施相对单一,利润空间也相对有限,因而对成本和税负极其敏感。中国在2019年针对小微企业有一系列的减税政策,例如增值税起征点的提高、所得税优惠范围的扩大等等。此次的增值税降率,原本不是针对小企业的减税,却会在很大程度上更有利于这些企业的减负。
中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的小企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是为了降低征管和遵从成本,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这种模式与一般纳税人的进销项抵扣完全不同,征收率仅考虑销售额的大小,与企业的实际进项大小无关。此次改革虽然没有涉及到征收率的调整,却在实质上降低了这些企业的税负,小企业从其他制造业购入的进项投入,由于不允许抵扣进项税,因此进项税是该企业的实际成本,今年降低制造业的增值税税率,就会直接降低小企业的进项税成本,从而为这些企业减负。
(作者范子英为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