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过户给弟弟房子怎么最便宜,哥哥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哪种最划算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29 09:21:40

哥哥过户给弟弟房子怎么最便宜,哥哥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哪种最划算(1)

【1】弟弟出钱,用哥哥名字买房

宋家兄弟两人。

哥哥早些年在当地安了家,弟弟在外地打拼些年,想着跟哥哥住到一个城市,也好有个相互照应。兄弟俩一商量,觉得这是好事,一拍即合。

弟弟工作这么些年手头有些积蓄,要落脚,怎么也得有个住处,但苦于没有资格买房,于是跟哥哥商量了一下,自己出钱,用哥哥的名义买了一套商品住宅。

“亲兄弟明算账”,哥俩签订了一份协议,说明这套房子是弟弟出钱、写哥哥名字,房子归弟弟。

购了房,安了家,有空的时候相互往来,兄弟俩处得不错。

谁知后面发生的事儿,却让兄弟俩翻了脸。

哥哥过户给弟弟房子怎么最便宜,哥哥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哪种最划算(2)

大概过了五、六年的时间。

弟弟好不容易熬到可以在当地购房了,跟哥哥商量着,想把那套房子过户到他的名下。弟弟态度比较诚恳:过户的一切费用都由他承担。而且当时兄长确实帮了忙,为表示感激,弟弟给哥哥三万块钱。

本来弟弟以为没什么问题,谁知哥哥犹豫了……

这么些年下来,房子已经涨了四十多万,倒腾一下只“赚”三万,少了点儿吧?

一开始哥哥没好意思只说,只回应了一句:

“没事,让我琢磨一下。”

这一琢磨就没了动静。弟弟有些急了:

“哥,你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就直说。有什么事儿咱们不能商量?咱们之间,有什么可遮遮掩掩的么?”

老大还是在打“马虎眼”:

“你嫂子说了,这房子还得涨,她的意思是再等等。”

老二一听很不理解:房子再涨,过户不是缴的税更多么?这不是在给他增加成名么?再说了,房子涨不涨价,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想到这儿,弟弟也没有再客气:

“哥,听你这意思就是不打算给我了呗?你也别拿我嫂子当挡箭牌。这房子怎么回事儿,咱们心里都很清楚,而且有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

你含含糊糊的,我就直说吧:这个房子,我要定了。我也不想闹什么关系,但要是真到份儿上,也没什么做不了的。是你先对不住我的!”

兄弟俩的“谈判”,不欢而散。

【2】谁也没吃亏,谁也没占便宜——两败俱伤

为这事儿来来回回好几次,亲兄弟的关系到了冰点。关键是,谁也没觉得自己理亏。

弟弟认为,这钱是我出的,当时就为投奔你而来的,而且买房的时候咱们还立了字据。无论从兄弟感情还是从法上,自己都站得住脚。更重要的,自己还主动表达了对亲哥哥的感谢,做得已经够可以了。

哥哥则是不同看法。没错,钱是你出的,但当时如果没有我,你哪来的房子?哪能涨这么多钱?就算亲兄弟不该计较,但你就表示了三万块钱,这“意思”,是不是差点儿“意思”?

闹成这样,老大也觉得搪塞没有什么意义,直接给弟弟摊了自己的底牌:

“房子给你,可以。这些年房子涨价就按40万算,哥俩平分。”

三万感谢费,变成二十万?

“你这是想钱想疯了吧?亲弟弟的钱你也抢!”

弟弟抱定了打官司的决心,直接跟哥哥撂下狠话。

弟弟一头在准备打官司的事儿,哥哥那头也没闲着。俩人各有心思:

哥哥认为,当初是帮你忙了,现在反倒是被你告了,那还了得?弟弟认为,你就是看上钱了,把兄弟感情、当时的约定都抛到脑后。

俩人各自忙活询问的时候,其实心里都不太踏实。

最后哥哥先服了软,主动找到弟弟,为照顾“兄弟情义”,答应了弟弟的条件。

弟弟表面松了口气。谁愿意跟亲兄弟打官司?

办完过户手续,弟弟如约给了哥哥三万块钱,只是没见面,通过转账转了过去,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备注了一下:“感谢费”。

貌似谁都占了点便宜,哥哥得了点好处,弟弟便宜得了一套房,但真正的结果已经不言自明:

亲兄弟俩,闹掰了。

【3】“借名买房”的问题

宋家兄弟的事儿,结果不算差。还有更差的:关系闹僵不说,房子还要不回来。

“借名买房”,是有非常大风险的。

我们从三个角度,来探讨分析一下这个话题。直白起见,我们分别用出资人(实际出钱的人)、出名人(登记在房产证上的人)进行表述。

1.“借名买房”,房子到底属于谁的?

“借名买房”,房子属于出名人,而不是出资人。

哥哥过户给弟弟房子怎么最便宜,哥哥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哪种最划算(3)

这是基于我国物权中关于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给出的结论。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宋家兄弟的事情中,弟弟出资、借哥哥名字购买的这套房子,是属于哥哥的。

换句话说,弟弟以自己实际出资为由要求自己是这套房子的实际产权人,不成立。

2.那么,弟弟能不能合法地要回这套房子?

假设兄弟二人闹上法庭,最终会产生什么样的判决?

大概率情况下,判决结果是:要求哥哥把房子过户给弟弟——注意,是过户,而不是“还”,这是有区别的。

哥哥过户给弟弟房子怎么最便宜,哥哥把房子过户给弟弟哪种最划算(4)

上面第1个角度中我们给出的结论是:房子属于哥哥,弟弟不是房子的实际产权人。那么,为什么还要哥哥过户给弟弟?

近年来多地高院给出的判定依据是:

也就是说:弟弟不能以出资为由,说明自己是实际产权人,要求把房子直接登记到他名下;但是,可以以与哥哥签订的“借名买房”合同,要求哥哥过户——本质上,是一种基于合同事实的房产过户行为。所以,当时弟弟说由他来承担所有过户费用,起码他认识到:拿回房子,是要通过过户程序来完成的。

重点说明两点:

所以,这也为什么一直为大家反复强调的——宁可相信借名买房合同无效!把风险考虑到最坏,总归是对的。

3.有了“借名买房”合同,一定能把房子过户回来么?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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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情况下,即便有什么合同、说明了“借名”事实,房子依然要不回来:

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了。至于出钱人的钱怎么办,可以通过债权债务关系来处理,也可能就是“白出”了。

总之,这些都是借名买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4】结语

“借名买房”属于不支持、也不禁止的做法。只是,涉及到的纠纷隐患会非常大,对于出资人和出名人,均有风险。相对而言,出资人风险更大——

就算双方都认可,房子回到出钱人名下,一去一回,必定多花成本。这些都是麻烦事儿。

所以个人建议,宁可相信:借名买房,房子要不回来——还是不要操作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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