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赣州市于都县公安局仙下派出所民警
接到刘某报警称
其一大早发现自己的办公地点
及自家居住房屋的大门上
被他人贴了上了两张带有捏造事实
诽谤内容的纸条
并且纸上写了威胁、恐吓的话
张贴在门上带有诽谤内容的纸条
写字条威胁恐吓?
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
接到报警后
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经过努力
民警将违法行为人彭某抓获归案
彭某指认作案现场
经调查
彭某表示对刘某的个人情况并不熟悉
两人也仅仅是以前工作时认识
纸上写的内容也都是其捏造的
当民警询问其这么做的原因时
彭某说
“我就是想捉弄她一下……”
由于彭某的做法已经侵犯了他人人身权利
并且对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已经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
警方依法对彭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