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
小区是三十多年的老房子,问过居委会说是没有物业。我家住二楼,一楼的住户因为公共下水道总是堵塞要改成独立下水,并封死自家向公共下水道排水的通道,今后如果主管道再堵的话就会从我家反水(反水,即下水道堵塞,导致楼下的水倒灌至楼上住户)。请问这种情况一楼业主是否需要征得楼上全体住户同意才能修改?二楼所在的空间位置是否有不需要承担反水风险的权利?
A5:
如果一楼住户改造自家的排水通道影响到小区建筑物共有部分,则需要经过业主共同协商决定。
《物权法》规定,业主对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如果一楼住户只是封死自家向公共下水道排水的通道,且不会影响其他业主使用下水道,就不属于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中的重大事项,一楼住户自行决定即可。
如果一楼住户改造自己的家向公共下水道的排水管道,造成公共下水道堵塞时从你家反水,这就不再是一楼住户自家的事。你和一楼住户是楼上楼下的邻居关系,公共下水道属于住宅的公共部分。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上下楼邻居共同使用同一下水道,应当共同维护管道畅通,保证公共设施能够正常使用。
一楼住户改造自己家通向公共下水道的排水管道的行为,若造成公共下水道堵塞时从你家反水,便侵犯了你的相邻权,你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你可以向物业公司或居委会反映情况,要求他们介入进行劝说调解。
感谢值班律师:
许浩(北京)
来源: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