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H/T 3005-2016《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雷达液位计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大型固定顶罐、浮顶罐、球形罐中储存原油、成品油、沥青、液化烃、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可燃液体及其他介质的液位连续测量或计量,宜选用非接触式雷达液位计。
(2)应根据测量精确度要求选用控制级或计量级雷达液位计,用于液体介质的控制级满量程精确度不宜低于±0.5%,计量级精确度不宜低于±3mm。
(3)雷达液位计宜选用24V DC或220V AC外供电型,变送器输出信号宜为4mA~20mA带HART协议或总线信号。
(4)非接触式雷达液位计的天线(平面式、抛物线式、喇叭式、杆式)的结构形式及材质的选型应根据储罐类型、介质特性、测量范围、测量精度、储罐内温度及压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5)用于罐区储罐的雷达液位计宜带有罐旁指示表。
(6)压力储罐上安装的雷达液位计一次仪表与设备法兰之间宜设维修切断球阀。
(7)对于内部有影响微波传播的障碍物的储罐或介电常数低于1.4的介质,不得选用雷达液位计。
(8)对于储罐的界面测量,不得选用非接触式雷达液位计。
工程实践中,在进行雷达液位测量计选型时,应重点考虑一下几点因素:
a)满足核电厂与测量液位有关的各种规范要求。
b)满足工艺系统对液位测量和控制的功能要求,如量程、精度、响应时间等。
c)液位计的结构要简单、牢固、安全、可靠,安装维护方便。
d)为便于电厂仪表的维护检修,选用的液位计规格应尽量少,以提高备品备件的通用性和互换性,减少备品备件,降低运行成本。
e)尽量立足国产仪表,对于非安全级无鉴定、无抗震要求的常规仪表,国内雷达液位计已能满足核电厂要求;对于核级液位计,国产已取得核级认证资质的仪表也可逐步应用到核电中。
f)考虑到核电厂仪表的特殊性,选型时需根据液位计
安装所在的工艺系统及其功能来确定测量仪表的如下要求:
◇ 安全级别:可参考IAEA“Safe Classification of Steuctures,Systems and Components in Nuclear Power Plants”(No.SSG-30)和“Nuclear Power Plants Instrumentation and Control Systems Important to Safety Classification of Instrumentation and Control Functions”(IEC61226)中的主要内容,根据物项执行的功能重要性对物项进行分级,确定液位计的安全级别,以确保物项在所有预期的运行工况下有适宜的质量,确保安全功能的实现。
◇鉴定等级:为确保液位计在正常运行和事故等各种工况下,保证其预定的安全功能,根据 HAF102-2016《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5.5.2“ 安全重要物项的鉴定”章节:“必须采用安全重要物项的鉴定核动力厂安全重要物项,这些物项能够在其整个设计运行寿期内以及支配性环境条件下执行其必要的预期功能,这里考虑的环境包括核动力厂的维修和试验。重要安全物项鉴定程序必须考虑到安全重要物项预期寿期内各种环境因素(如振动、辐照、湿度、温度)引起的老化效应。”因此,需要从液位计选型上,明确对设备的鉴定要求并开展设备鉴定活动。
◇抗震等级、抗震要求及质保分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