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两则不好的消息:江西省泰和县戴某和河北故城县袁某某,因为拒服兵役被部队开除军籍,同时受到地方的严肃处理。
真是让人痛心!
我们都知道,8月20日,大家非常关注的《兵役法》修订案正式公布。
这是我国《兵役法》的第五次重大修改,也意味着新的兵役政策真的来了!
新的政策,包括军官制度取消了“国防生”,自主择业告别历史舞台,军士也可以“逐月领取退役金”,当兵不再注销户口,军官退役的门槛放宽,“拒服兵役”入法等等。
《兵役法》着眼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相适应,遵循服务国防需要、聚焦备战打仗、彰显服役光荣、体现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聚焦吸引入役、激励在役、保障退役,对兵役政策制度进行了创新设计和调整完善。
据媒体报道,新修订的兵役法,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征、适应强军需要,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将发挥重要作用。
我们都注意到,新修订的《兵役法》对“逃兵”的处罚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将会受到严惩,加大了惩处力度。
早在征求意见阶段,大家对将“拒服兵役”入法充满了期待。我们看到了修改后兵役法的第十六条确实挺振奋人心——
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 (复)学
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关注兵役法的人都知道,在草案的第五十七条,对因拒绝履行职责而被除名和开除军籍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现役军人,不仅要算是逃兵,更要有一定的处罚。
这里瞭望君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现役军人,不仅仅是义务兵,还有士官,当然也包括干部。
我们都知道,当前秋季征兵工作正在火热地进行之中。
好男儿要当兵,这应该成为广大适龄青年的心声和实际行动。
实现强军梦,必须有一流军事人才做支撑。
征兵工作是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源头工程、基础工程,做好高素质兵员征集工作是各级兵役机关和“一线征兵人”的历史重任和时代担当。如何把高校优秀青年选拔到军营建功立业,需要多措并举,将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可是,我们看到了一些不应该看到了现象:极个别青年因怕苦怕累,服役思想不端正,入伍后千方百计逃避部队的纪律约束,想方设法拒服兵役,受到严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