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薪为烛:最早的时候,人类还没有灯烛。远在周代以前,人类燃烧薪柴,作为照明之用。薪柴,古代称“荆燋”,或称“烛”,在《毛诗 巷伯》中记载了这么一件事:周时,颜叔子独居一室,邻居有一个寡妇,也独居一室。有一夜,暴风雨毁坏了邻居屋舍,寡妇逃奔到颜叔子处。颜叔子把她留在自己家里,并使“执烛”,即手里拿着点燃的薪柴。后来,夜深了,所有储备的细小木柴都烧完了,颜叔子就把屋上的茅草扎成柴束,继续点燃,直到天明。
因此,古代人民的“烛”,实际上就是照明的柴火。春秋时,晏子在齐景公处饮酒,天色渐渐暗下来了,景公回头对侍者说: “具火!”这里的“火”,即“烛”,因为燃薪为烛,因此,古代人又称烛为“火”。直到汉魏以后,才有“灯烛”两字作为屋内照明的专用名字,而屋外仍燃薪为烛。
古人夜间行事,如果人比较多,则在庭院内点燃很多薪烛,名谓“庭燎“。燃于门外,则叫“大烛”;都是“照众四明”。凡是庭燎,大烛,都由人用手拿着。这里又让我想起一个关于烛得故事:按照周代礼制规定,只有天子才能在庭燎时燃烛一百,其他诸侯等不能僭用。但齐桓公却无视周朝这一规定,也来个“庭燎一百”,由于当时周逐渐衰弱,对此也无可奈何,也就只能放之任之。从此,各国诸侯都仿效齐恒公,有时也来一个“庭燎一百”,以此显示一下自己的威风。
那古代的烛是如何制作的呢?先说大烛,在周代,庭燎的大烛,以苇为中心。有的大烛,中间用上一百根苇,外面用布缠绕,中间灌蜜。因当时还没有从蜂蜜中提取蜡得技术,所以用蜜蜡涂在苇上,以增强其耐用性。另一种为手烛,制作比较简单,就是用薪柴扎成柴束,既不缠布,也不涂蜜。由于是在室内燃烧,如果缠布涂蜜,则有恶臭,使人难以忍受。这种手烛,燃烧得非常快,必须随时有人添柴加薪。
到了战国,才出现油灯,这是我国照明习俗的一次重大改革。在当时的楚国,就有一种燃点动物油脂的灯。屈原在《楚辞》中就提到“兰膏明烛”。 膏,古代主要指兽类脂肪,即把芯放在油脂中,燃以照明,兰膏,就是往其中添加香料。这一改革十分重大,自唐虞三代数千年间,都是以燃薪为烛,烟焰熏人,是不是还要闹个火灾,还要专人用手拿着,费时费力。现在换了用膏油点灯,这些弊病都可以避免了,但那时还没有发现植物油,牛羊等油膏价格昂贵,只有少数富家才能使用,因此当时点油灯者为数不多。
直到汉代,仍点油膏灯,据《西京杂记》记载:当时的咸阳宫有青玉枝(灯),高7尺5寸,作蟠螭形,以口衔灯。神奇的手艺,灯一燃,鳞甲皆动。其灯柄如众星闪烁,十分奇妙。一次,南越王献给高帝石蜜五斛,蜜烛200枚。蜜烛,即蜡烛,可见汉代蜡烛还没有诞生,所以南越作为贡物,当时是一种稀少珍贵的东西,东汉人郑玄为《仪礼》、《周礼》、《礼经》三书作注释时,其中讲到烛的地方很多,但从未提到蜡烛,可见当时还没有蜡烛,一般富贵人家点的都是油灯。
魏晋时期,人们才开始专门以蜡作烛,即我们现在常见得蜡烛,不过那时仍称为“蜜烛”,而不是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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