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通过执法机关执法自查发现,自行纠正,重新制作事故认定书;
2、由上级公安机关执法检查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纠正;
3、可以通过上级事故处理机关反映问题,进行纠正;
4、可以通过刑事审、行政处罚民事争议诉讼活动提出异议,审判机关认为认定书确实不妥不予采信,根据庭审调查事实作出裁判。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对事故认定书这一证据提出异议,是否采纳由法院来决定。
常见的一些受害人,在事故认定书下达后,因为对事故结论有意见,迟迟不去领取和签字,以为不领取不签字就不会生效,这种做法是毫无意义的。正确的做法是,及时签字领取,即刻聘请专业律师在3个工作日的法定复核期限内申请复核。一般来说,案件经过复核以后,还是有一定的几率能够改变原来的结论。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及其家属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1、积极介入事故责任认定。一般人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通常很难明白其中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意义。即使是相关律师或者司法人员本身发生交通事故也不是马上就能弄清楚面临的交通事故是怎么回事。如果有专业人士的帮助,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责任认定对于受害者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会影响到以后的赔偿金额。
2、协调好与车方的关系。目前大多数的车辆都有交强险,对于受害者伤情不重的交通事故,车方一般也不愿意主动去负全责,所以受害人一定要积极主动,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量让车方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虽然车方承担了责任,但是保险公司还是能赔偿给他的。
但是对于重大刑事案件,一般是指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责任是不能协调的,公安交警部门也不允许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