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进场准备,土石方工程施工方案步骤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31 02:30:04

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地产需要更加精细的管控,降本增效,注重对无效成本的管控。土石方工程因为其特殊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容易导致以下无效成本的发生:

1、开发顺序导致土方单位多次进场,土方施工周期拉长。土方是随行就市,容易导致土方单位的涨价、措施费增加、场内转运变多、先外运后外购土方回填等。

2、因管理粗放,不注重土方平衡,导致土方量增加。

3、不注重现场原始记录,方格网、回填面、范围等确认,导致土方计量问题。

4、合同清单未明确,导致后续发生较多措施费用。合同界面不清晰,导致发生额外费用无归属。

以上主要问题,可通过前期的招标策划及后期实施过程中的管控进行控制,尽量避免无效成本的发生。

一、招标策划

土石方工程招标策划分为前期准备阶段、招标方案编制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

(1)场地现状

土地移交后,项目部应及时加强前期场地管理,防止外部土方随意进场弃土。土方工程正式实施前,由合约部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场地原始地貌测量。土石方挖填前原地面必测,挖填后完成面可按施工图纸标高计算,场地平整的,也必须测量确认。

(2)方案阶段降本

原始地貌测量完成后,项目部应及时将测量数据提供至技发部进行规划设计,要求设计时充分考虑场地的竖向布置及标高协调,以及分期开发之间的总体标高关系。

对于需要大量外运土方的项目,如果能够抬高地库或者采用节地模式,则可大大减少土方开挖成本。但是使用此种方案的前提条件是:规划允许或者政府允许,地库抬高 部分不计容,否则导致损失损失货值,则得不偿失;

如果场内土方富余,则在做总图确定标高的时候,考虑采用景观微地形,一来可以大量减少土方外运成本,二来,景观层次感增加,可以增加客户的体验感。

(3)当地土方项目及价格调研

①调研同期内土方富余或稀缺情况相反的项目。此种情况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如果一旦出现,可事先与土方富余或稀缺情况相反的项目达成合作意向。

②土方招标之前需要全面的对土方各类要素进行调研,便于后续进行土石方招标价格的把控。

1)市场环境,包括周边土方经营情况、市场垄断情况、政府环保规定等。

2)市场价格水平,价格组成分析。

3)弃土场或土源分布与距离(分布、距离、收费标准,证件情况):分布涉及到周边可用的弃土场情况,弃土场或土源距离项目远近涉及到运费的高低。

2、招标方案编制阶段

(1)方格网

项目部提供由专业测量公司测量后的方格网图,方格网的要求应满足如下要求:

土石方挖填前原地面必测,挖填后完成面可按施工图纸标高计算,场地平整的,也必须测量确认;实际挖填范围线、边坡线、 坡度拐点、其它的轮廓点必测;严格按土方方格网要求布点均匀,间距一般为10m,遇地形复杂的间距大致为 5m;所有测量数据均须是三维坐标(X,Y,H),鼓励使用专业土方计算软件。

合约依据方格网图及项目地质情况,确定土方工程招标清单。

(2)标段划分

标段的划分,要统筹兼顾,大小适中,施工周期一致:

1)考虑资金垫付能力,标段不宜划分过大导致总价偏高,一旦施工方的资金无法跟上,容易导致停工。而土石方因为其特殊性,出土的窗口期比较宝贵,应确保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随时出土。

2)考虑土方平衡,标段不宜划分过小,引入多家土方单位,导致地块被划分的零碎,不利于土方平衡、场内回转、临时堆放等,各个标段承包人对于价格的期望不一致,导致最终土方承包价格不一样的话,将会带来巨大的隐患。

3)考虑施工周期一致,如某标段内土方施工周期不一致,因土方价格随行就市,间隔时间过长,土方单位容易在后期提出涨价述求,合约管理会左右为难。

(3)土方平衡

项目部在技发部确认总体标高之后,编制整个项目的土方平衡方案。项目部应按照尽可能减少土石方进、出现场的原则,充分论证挖土的利用、项目分期开发、堆弃和填土的土方平衡,确定好挖、填方区的调配方向和数量,使土方工程的施工费用最小、工期短,施工方便

土方平衡主要包括划分调配区、计算土方调配区之间的平均运距(兼顾单位土方运价或单位土方施工费用)、绘制土方调配图表等,合约部配合做方案造价测算及经济性分析。

如因项目开发进度调整或其它原因导致土石方平衡方案变化,项目部应及时调整土石方平衡方案。

(4)清单设置、单价组成、工程量计量体系、界面划分

1)清单设置方式:能够综合,绝不分项;

如果是进行招投标,则建议采用大包干综合单价,不区分土方、石方、淤泥、建筑垃圾与措施费。但是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需要提前说明,特别是措施费包*内容,例如因运输导致的场内场外保洁、挖土期间抽排水、临时便道、铺钢板、洗车槽的修筑等。

为了便于投标单位预估淤泥、石方的量,需要提供地勘报告作为招标依据之一。

2)计量方式:事前约定好,事中不扯皮,事后好结算。计量方式应事先约定,以下四个方面最有可能出现问题:

一是:放坡及工作面、桩头体积是否计算工程量,计算或者不计算都没有问题,但是应事先在合同或者招标文件中明确。

二是:淤泥的计量方式:如果场内全部为鱼塘,那么淤泥深度的界定则显得非常重要,现如今淤泥深度的界定并没有非常合适的办法,这里介绍某标杆企业合同中对于淤泥深度的界定规则如下:在回填去、池塘、河沟、湖泊的淤泥测量是以成年人踩踏的深度计50%。

三是:石方的计量方式:对于单独小量不规则的石方,则只能采用现场丈量,体积预估,三方确认的原则进行计量。

如果是成片的石方,则一定要采用方格网来进行测量。切不可直接在草签单中注明一下石方的工程量,因为石方涉及金额较大,这样的收方单数据无可追溯性。

四是:场内转运土方再次外运,是否计算松散系数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不予计算松散系数的,但是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后期有可能出现索赔风险。

3)界面划分:界面划分一定要清晰(土方与总包、土方与支护、土方与桩基、土方与园林);

一是:土方与总包,一般大开挖土方为土方单位,清槽、侧壁,房心,基坑基槽土方为总包单位施工。

二是:土方与支护,两个工程的交界面主要存在基坑边坡的平整度的问题,如果平整度不够,则支护单位需要重新进行边坡修整才能进行支护。如果界面划分不清,则容易导致最终支护单位的索赔。

如果支护形式相对简单,则建议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将支护工程委托给土方单位施工,则不会出现界面划分问题;

如果支护形式稍偏复杂,土方单位没有相应的资质和施工能力,则需要进行分开,

在分开时需要在土方合同中进行约定:土方修坡的平整度需要通过支护单位的验收方可。同时在支护单位的合同清单中要注明:支护的综合单价需要包含人工修坡。

三是:土方与桩基,应明确桩基所发生的土方或泥浆由谁进行外运。

那么此时应在桩基招标清单中注明了,成孔土方由土方单位负责外运,桩基单位出土后,由于没有归堆,或者土方归堆过于零碎,导致土方单位需要进行二次归堆之后,才能一次开挖装车,此时土方单位会要求进行索赔签证;

这种情况需要在桩基清单中务必进行备注:成孔土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 ,在场地内进行成堆堆放。其堆放方案,项目部在事前最好先跟土方单位进行商议,尽量达成一致的要求,避免后期签证。

四是:土方与园林,两者主要存在于种植土与景观土方塑形是哪个单位施工的问题,如果是景观单位施工,则相对较为简单。如果垄断性较强,种植土与景观土方塑形必须由土方单位施工的话则必须在土方合同中约定,种植土源必须征得景观单位的认可。最终验收需要景观单位参与并且签字确认,避免后期景观单位因为苗木的死亡归咎于种植土不合格的原因。

(5)邀标单位

必须采用招标比价方式引入土方单位,有效投标数不少于4家。同时,组织好投标单位的现场踏勘交底,确认场地现状及地形测量数据,招标文件及具体合同条款中应予以明确。

在资格入围前,应与各投标人充分沟通:第一、一旦中标,能够协调各方并顺利完成工程;第二、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

3、招标阶段

(1)投标报价

对各单位投标报价的审查,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进行评审,同时需要注意不平衡报价、清单漏项、清单计算或汇总错误等。

(2)技术评审:土石方方案可行性,开挖外运、便道布置、运距、弃土点的选择及弃土点使用时限等。

二、实施管控

1、施工便道的布置

施工便道的布置要合理,能兼顾各个阶段的出土及转运任务,同时结合前期总包、桩基、支护单位现有的临时道路进行布置。

对于措施费总价包*,施工便道的费用已含在措施费总价中,土方单位在考虑成本的情况下,会物尽所用,基本上很少出现再对施工便道进行签证的情况。但需要注意,整个土方开挖并不一定能够按照事先设想的方案进行,有些是因为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线路变更,因此需要在商务条款中约定措施费包*范围,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对于施工便道以现场计量的,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应审核施工方提交的施工便道方案,同时合约对费用进行测算,审批通过后予以执行。施工过程中,如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处理,重新进行方案的测算及审批,费用有依据。

2、土方内转、场内挖填平衡

不论何种原因所进行的内转,均应做好相关的方案及测算,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并做好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设计变更和工程记录文件,及时形成文字及影像记录。避免结算时因土方工程施工记录不完整等产生争议及纠纷。

土方平衡整个项目整体考虑,一期余方堆放在后期,尽量在项目内平衡,少外运,少购土回填。后面标段开挖土方用于前标段地下室顶板回填土方。

3、现场出现松软土质处理方法

现场出现松软土质或淤泥,如条件允许(有场地及时间),可对软土或淤泥进行拌灰、翻晒后进行外运处理。相比于正常土质,淤泥外运单价足以覆盖掉拌灰及翻晒的费用。另外如淤泥处理量较大,可采用机械将淤泥挖出摊开,并分10~15cm厚度分层与含水量低的回填土分层回填,相比将淤泥全部外运,此方案可仅仅计算挖机翻转的费用,总费用相比淤泥外运会低2~3倍。

4、场地标高与打桩标高的处理。

桩基施工图须经土方单位、桩基单位、项目部三方确认,确保场地平整标高与桩基础施工标高一致。项目部应整体考虑场内的现状标高,避免先填后挖,土方倒来倒去。

5、回填土的质量控制

场地的高挖低填、基坑边坡回填、管井周边回填、地下室顶板回填,均应按照规范及回填方案进行回填。因回填质量不过关,导致后期的处理耗费大量的时间及成本。如因回填土质量不高,在灌注桩基施工时需要进行钢护筒施工,回填土沉降进行粉喷桩加固等,既耽误工期又增加费用。

6、各阶段应及时的进行土方测量

包括进场前原始土方测量、内转前后土方测量、基坑开挖完成后总包清底前标高图确认、边坡及场内回填后土方测量等。土方测量数据需交接双方、项目部进行确认,避免后期争议。

7、严格控制现场土石方内转或倒土

项目如需要赶预售节点,但又无法出土的情况,制定场内转运方案,并且进行报批。同时需要注意如下几点:

要点一,抢预售的楼栋应根据不同预售时间,不同施工顺序来转,避免场内堆土场进展导致多次内转。

要点二,塔楼土方和纯地库土方的范围要界定清楚,如确定了预售楼栋,需要迅速的让工程部出具塔楼基坑的开挖转土方案。工程部确认后,方可进行塔楼基坑的开挖,如果工程部没有方案,那么土方单位很有可能随便那么一挖,挖错部位,导致重复转土。另外需要项目部注意土方堆放位置(尽量避免堆放在塔楼位置),避免土方随意堆放,造成最终二次转土。

要点三,开挖完成后,立马对开挖完成面进行标高进行收方确认,这样可以进行转土工程量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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