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敏史的患者在初次使用α-干扰素时,应严密检测过敏反应。雾化过程中应注意避免接触眼睛。
保存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2-8℃避光保存,不宜冷冻。
国家卫健委下发的多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都提到可试用α-干扰素(IFNα)雾化吸入。实际上,IFNα并不是直接*灭病毒。在自然情况下,IFNα是人类应对病毒感染非常重要的免疫保护性细胞因子,可以诱导同种细胞产生抗病毒蛋白,形成抗病毒状态,限制病毒的进一步复制和扩散。从机制上说,干扰素可加强固有免疫系统和适应性免疫系统相关不同环节,从而起到积极清除病原菌的作用。但IFNα的临床疗效取决于药物用量、用药途径、预防疗程等,还有许多细节有待明确。
雾化吸入IFNα药物主要分布于呼吸道。有研究结果显示,雾化吸入IFNα-1b和IFNα-2b的生物活性保留率约为96%,2小时(h)后肺组织中就有IFN分布,以后在肺组织中的含量逐渐增高,保持较高浓度约12h,IFNα基本上在肺中分解代谢。因此,雾化吸入IFNα能够到达肺,并发挥生物作用。相对于其他给药方式,雾化吸入IFNα更安全,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
由于我国尚无雾化吸入用IFNα制剂,临床将注射剂型作为雾化制剂使用,属于超说明书用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在无其他可替代药品的情况下,IFNα的使用应遵循超说明书用药的规定和流程,并优先选择不含防腐剂的注射剂用于雾化吸入。
需注意:滴眼剂、滴鼻剂、气雾剂、喷雾剂及长效注射用IFN不可雾化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