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场上住宅电梯,电梯制造企业大多以满足GB75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及国家强制型式实验规则和检验规则的要求,而上述要求基于电梯安全为主,缺少电梯设计标准、配置选型,如数量、载重量、速度等具体设计要求。
而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随着老龄化增速加快,住宅的电梯配置标准太低已是不争的事实,如数量偏少、载重量偏小、额定速度较慢、等候时间长等,这些在选型时造成的问题给后期使用带来了无法改进的烦恼,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不便。
所以在新建项目设计之初,需要通过软件分析、规范对比,依据项目档次合理化的进行设计,主要考虑内容如下:
一、什么情况下住宅要设置电梯:1.1-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6.4.1条-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6.4.2条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PS:单元式住宅,每单元可设置一台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