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集市
紧急查找次次密接及同时间段同轨迹人员
2022年1月11日凌晨,辛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正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协查信息,涉及多名次密接人员,其在辛集市活动轨迹如下:
1、新冠肺炎次密切接触者栾某某
1月8日19:40--20:40在杨国福麻辣烫(新开街店)就餐;
1月9日13:00--16:20与朋友在哆唻咪量贩KTV(兴华路昊华电子城)唱歌;
1月10日14:00--15:30在泰和商业大楼、东购商厦、便宜坊超市(中心店)逛街购物。
2、新冠肺炎次密切接触者尚某某
1月10日16:30--17:30与同事在辛集市信誉楼负一层超市购物。
3、新冠肺炎次密切接触者王某某
1月8日20:29--21:15乘坐K371次列车8车厢由石家庄返回辛集,21:30--22:01在马玉涛麻辣烫店(工人文化宫店)就餐。
4、新冠肺炎次密切接触者李某某
1月8日18:00--18:50到金街朵以服装店购物;
1月9日8:40--9:10在信誉楼五楼购物;
1月10日16:00--16:30在幸福味道蛋糕房(九方丽都店)购物。
5、新冠肺炎次密切接触者来某某
1月8日18:00--18:30与朋友在马家烧烤(电视塔东侧路北)就餐;
1月9日9:00--10:00在金街云裳嫁衣购物,11:30--13:00与朋友在外婆人家就餐。
1月10日12:20--13:30与同事在谷养元粥店(教育路与安定大街交叉口)就餐,16:00--17:00在世纪商城九品锅店做美甲。
请与该次密接人员有同时间段同轨迹人员,立即向所在乡镇、社区等报告,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民朋友们,当前疫情形势严峻,绝不可掉以轻心,主动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认真做好“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不聚集、用公筷”,非必要不离辛、非必要不外出,主动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和加强针,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市防控办*83283507
疾控中心*85399566
辛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11日
沧州市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
中捷产业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紧急寻找次密接及次次密接的通告
2022年1月9日下午,我区接到市疾控转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协查函,协查天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吕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魏某某、杨某某三人。我区已对张某某、魏某某、杨某某落实集中隔离措施,首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三人在中捷部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2022年1月8日,张某某、魏某某、杨某某12时至12时22分,在中捷老潼关肉夹馍店用餐;1月8日19时至19时30分在老潼关肉夹馍店用餐;1月9日11时至11时25分在老潼关肉夹馍店用餐。
2、2022年1月8日19时30分至54分,张某某、魏某某到中捷心连心超市购物。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在2022年1月8日12时至1月9日17时去过中捷老潼关肉夹馍店用餐人员;2022年1月8日19时30分至2022年1月9日17时,在心连心超市购物人员,立即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立即与中捷医院定点发热门诊联系,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到定点发热门诊观察治疗,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勤洗手、勤通风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
中捷产业园区疾控中心电话:0317-5482213
中捷产业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0日
邯郸市成安县
关于新冠病例次密接人员行程轨迹的公告
(一)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新冠病例次密接人员景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6时,成安县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关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我中心立即组织流调人员调查追踪,经调查景某某为次密接人员,现将景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景某某于2022年1月8日06时59分乘坐魏县北皋至邯郸汽车西客站大巴车,在成安县李家町镇蔡庄站上车, 08时20分在西客站路口下车。
请以上同时段同乘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毒、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二)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新冠病例次密接人员李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5:56时,成安县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关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我中心立即组织流调人员调查追踪,经调查李某某为次密接人员,现将李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李某某于2022年1月8日16:00--16:30去南湖一号旁边农村信用社(林里堡窗口)办理业务,1月9日11:30---12:00去南湖一号旁边农村信用社(林里堡窗口北边窗口)办理业务。
请以上同时段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三)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新冠病例次密接人员王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5:56时,成安县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关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我中心立即组织流调人员调查追踪,经调查王某某为次密接人员,现将王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王某某于2022年1月9日11:15---11:40在人事局对面第一家拉面馆就餐。
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一)
2022年1月10日6时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关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函告我县人员陈某芳为天津市津南区确诊病例吕某的密切接触者,陈某芳1月7日18:00乘坐客运大巴车(冀DH15R5),同白某某同空间接触,成安县疾控中心立即安排流调人员开展调查追踪,现将主要情况公布如下:
经流行病学调查,白某某1月9日14:25到达成安县中医院门诊5楼内科就诊,14:50离开,请以上时段可能与白某某接触人员,看到通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0310-5238326
(二)
2022年1月10日,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的协查函,经流调王某某为次密切接触者,现将次密切接触者王某某1月8日至1月10日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1月9日8:30到县医院对面龙仕便利店买手抓饼,8:37付款离开。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王某某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0310-5238326 0310-7268120
2022年1月10日,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的协查函,经流调苗某某为次密切接触者,现将次密切接触者苗某某1月9日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1月9日14:00-16:00和父亲自驾车去赵三村路南洗浴店洗澡。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苗某某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四)
2022年1月10日6时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关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函告我县人员陈某某为天津市津南区确诊病例吕某的密切接触者,我中心立即组织流调人员开展调查追踪,经流行病学调查高某某(次密接)为陈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高某某为我县某校学生,其部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1月9日17:10,高某某从成安县老汽站拼车(面包车,车牌号不详)于17:35到李家疃镇李重村金三角饭店门口下车,当时车上有乘客10人(包括本人),司机1人,在柏寺营村口下车3人,白范疃村口下车2人,李重村金三角饭店门口下车2人(包括本人),3人在下车地点不详。
请以上时段与高某某同时拼车的司乘人员(次次密接),看到通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邯郸市馆陶县
紧急寻人!密切接触者轨迹公布!
2022年1月10日,馆陶县疾控中心接到河南省协查函,我县籍安某某2021年12月28日乘坐火车期间与河南省安阳市1月8日确诊病例同车厢接触。
安某某12月28日返回馆陶县,目前已实施集中隔离管控,返馆后2次核酸检测阴性。现将密切接触者安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今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28日,安某某由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3车厢89号座)于8时41分到达邯郸市火车站。后转乘拼车返回馆陶县(同乘6人,拼车信息不详),12时左右到达馆陶县路桥乡安桃园村居住地。
1月3日12时20分左右,由武馆路安桃园路口乘公交车于13时30分到达馆陶县平安路和文卫街交叉口下车(该班次公交车满员,同乘人数不详)。后步行至馆陶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采集咽拭子样本进行核酸检测。13时50分乘公交车返回居住地(该班次公交车同乘10人左右)。
1月6日12时35分左右,由武馆路安桃园路口乘公交车于13时40分到达馆陶县平安路和文卫街交叉口下车(同乘10人左右)。后步行至馆陶县人民医院东院区采集咽拭子样本进行核酸检测。14时20分乘公交车返回居住地(该班次公交车同乘10人左右)。
1月8日11时左右,由安桃园村内乘坐拼车前往邯郸市丛台区实验小学参加教师资格证面试(同乘7人,拼车及接触人员信息不详),15时30分至17时30分参加面试,同时段接触其他考生及监考人员人数不详。17时40分由邯郸市实验小学乘坐拼车返回馆陶县居住地(同乘10人,拼车及接触人员信息不详),19时50分到达安桃园村内。
请与该人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办公室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0310-2835090
0310-2835555
馆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邯郸市大名县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我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关于河南安阳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的协查函,我县霍某某为新冠确诊病例密接,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霍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28日8:41到达邯郸西站,出火车站后9:00在邯郸汽车站出站口乘坐大名汽车站的商务客车,11:40左右到达大名县汽车站,中途未下车。12:20乘坐7路车,14:00返回张集乡后庄村。
12月29日15:00和父亲、叔叔前往大名县北京路凤凰国际售楼部看房,停留约1小时。
12月30日15:00和父亲、母亲前往大名县北京路金地城售楼部买房,用时2小时。
2022年1月5日10:30和父亲、母亲开车前往大名县人民医院东门采集核酸。
1月8日8:30乘坐7路公交车前往大名县人民医院东门采集核酸,采集后9:40乘坐7路车返回张集乡后庄村。
1月9日8:30从张集乡后庄村乘坐7路公交车前往大名县汽车站。10:00和朋友潘某某一起乘坐大名-邯郸西站大巴车,于12:00左右到达邯郸汽车西站。乘坐私家车(微信名称“红雨堂”),12:20左右到达邯郸市丛台区实验小学。二人一起在实验小学北200米处云南米线馆就餐,14:50离开云南米线馆。15:30进实验小学第二候考室10组36考场面试,17:30离开考场步行600米在如家酒店办理入住,20:30二人步行到张亮麻辣烫吃饭,用餐30分钟。
1月10日11:30二人在如家酒店门口站牌乘坐24路公交车到汽车西站,在出站口乘车。于14:20到达大名县汽车站,二人步行到汽车站对面宣和时代广场“虾吃虾涮”就餐,16:20离开。潘某某回金滩镇家中,霍某某17:10乘坐7路车返回张集乡后庄村家中。
请在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0310-6582486
大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1日
邯郸市曲周县
曲周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2022年1月10日,曲周县疾控中心接河南省协查函,我县籍杨某某2021年12月28日乘坐火车期间与河南省安阳市1月8日确诊病例同车厢接触,现将杨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今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28日凌晨01:23从唐山火车站乘坐T368次火车(3车厢97座)于12月28日8:41到邯郸火车站(西站),坐公交车到邯郸客运站(自述记不清公交车车次),9:40左右乘坐816路公交车,11:00到曲周汽车站,后乘坐曲周至安寨公交车,12:00到安寨桥头下车,全程佩戴口罩。
2021年12月30日下午14:00至17:00自驾车到曲周县侯村镇侯村集街上洋铺儿品质女装购物。
请在上述时间段去过上述地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县疾控中心或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0310-8813019
曲周县疾控中心
2022年1月10日
邯郸市魏县
2022年1月10日16:50,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关于河南省安阳市确诊病例朱某某的同乘密接人员的推送信息,涉及人员均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人员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路某:
2021年12月27日15:26从大连站乘T368次列车3车厢到邯郸站,于28日08:41到达邯郸站,在出站口与他人拼车(过了天桥乘车,车上连司机共4人,白色越野车,车牌号不详,微信付款30元),10:06在魏县广平路口下车后与父亲自驾车前往院堡镇鞋城买鞋(进鞋城右手第一家)。
1月1日13:47-17:50、1月4日14:45-18:50、1月8日14:12-18:15,在魏县陨石网吧上网(龙乡南大街3号)。
赵某某:
2021年12月28日1:23从唐山站乘T368次列车3车厢到邯郸站,08:41到达邯郸站,乘坐48路公交车到邯郸市丛台区恒隆广场小区,14:05乘坐70路公交到达邯郸西站,转乘直达魏县的公交车,16:55回到魏县车站,步行回到魏县美康北区。
1月5日22:30自驾车到邯郸火车站旁边的万合酒店居住。
1月6日10:00自驾车到邯郸明仁医院排队做核酸,13:10自驾车返回魏县。
1月7日8:02到中医院做核酸,16:00到医院拿结果。
1月8日7:05乘28路公交车到邯郸站,后乘T370次2车厢到石家庄站,转乘20路公交车到河北省人民医院做核酸,随后到陆军工程大学看考场,在石家庄轨道学院附近的海友酒店住宿。
1月9日在陆军工程大学考试,晚上返回海友酒店住宿。
1月10日6:00在海友酒店门口乘出租车(车身白色)到石家庄站,7:25乘坐K1525次列车4车厢到邯郸站,9:00左右乘28路公交到明仁医院,10:30左右乘810路公交到浙江商贸城,在商贸城门口乘邯郸西站直达魏县的公交车到魏县车站,步行回到美康北区。
请曾在提示时间段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邯郸市肥乡区
关于3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肥乡区疾控中心收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关于河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相关接触者排查管理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苏某某等3人为河南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如下:
1、苏某某,于2021年12月28日从邢台乘T368次(与T369次为同车次)列车4车厢,当日8:41到达邯郸站,9:02在邯郸汽车西站乘806公交车,于11:00左右到达肥乡汽车站,下车后步行到水沐年华洗浴中心上班,从事搓澡工作 。
2022年1月5日11:40至12:44到肥乡第一家火锅店吃饭;1月6日10:00至10:30在长安美食林一层、二层活动;1月9日00:30至1:30在肥乡汽车站对面老勺板面馆吃饭,之后回水沐年华洗浴中心未外出。
2、李某某,于2021年12月28日从石家庄乘坐T369次列车3车厢,当日8:41到达邯郸站,之后在邯郸汽车西站乘坐806公交车9:30到肥乡区电力局门口下车,后步行回南关村家中。
2021年12月30日15时左右、2022年1月6日15时左右、1月9日15时左右曾三次到人民洗浴洗澡。
3、宋某某,于2021年12月28日从石家庄乘T369次列车4车厢,当日8:41到达邯郸站,之后在邯郸汽车西站乘坐806公交车9:30到肥乡区电力局门口下车,后步行回锦江花园家中,之后在家未外出。
2022年1月7日自驾车去石家庄桥西区军安长乐酒店学习,1月9日18时自驾车回到肥乡家中。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苏某某等3人有接触的人员,向所在地疾控机构及县(区)、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0310-8555135
邯郸市肥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01月10日
邯郸市冀南新区
关于新冠病例密接人员柳某某行程轨迹的公告
2022年1月10日20时,邯郸冀南新区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关于河南确诊病例朱某的密接人员柳某某的通知后,我中心立即组织流调人员调查追踪,现将柳某某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柳某某2021年12月28日乘坐T368车次火车于早晨8时41分到达邯郸火车站后,乘坐4路公交车9时28分到达冀南新区马头邮局站下车。
2022年1月9日下午14时20分乘坐802公交车由冀南新区职教城站上车,15时30分到达邯郸汽车西站后换乘801去往永年。
2022年1月10日下午14时40分乘坐801公交车约15时50分到达邯郸汽车站,16时30分左右乘坐803公交车于18时左右在冀南新区杜村站下车。
请以上同时段同乘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所在村镇(社区)报备,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冀南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0日
衡水市高新区
衡水高新区寻找次次密接人员公告
全区广大居民:
2022年1月9日我区接到枣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次密接杨某某追踪管控的协查函,函称:杨某某,男,于1月8日13:20左右乘坐出租车从衡水北站去衡百国际,到达衡百国际时间为13:36,付款方式为手机支付支付14元。
现寻找在上述司机。看到本公告后,立即向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衡水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2126632
特此公告
衡水高新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衡水市桃城区
桃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寻找重点关注人群的紧急通知
全市广大居民:
一名河南安阳确诊病例相关四名次密接人员在衡水轨迹:
1月8日14:00-14:50在益民饺子馆(永兴东路)用餐,18:20-19:40在当当串串香(滏兴国际店)用餐,20:30-21:10在石锅烤肉(自强街店)用餐。
1月8日16:20-16:40在浙江村一楼鞋品部购物。
1月9日,11:45-12:19在苏小北回转火锅(永兴东路店)用餐。13:00-13:20在商贸城周记驴肉火烧用餐。
1月9日14:00-14:27在信誉楼熟食和面食柜组购物。
1月9日16:40-17:00在商贸城蓝山网咖上网。
请当日同时段在此地用餐、购物、上网的人员及时向社区(村)报告。
*2053700/2057996
桃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
衡水市阜城县
衡水阜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近日,我县一居民被宁夏地区推送为次密接人员。经过流行病学调查,该次密接人员曾于1月8日上午6:52分由衡水汽车站乘坐106路公交车于8:20左右到达阜城县翰林苑东区北门,下车后步行回家。
为加强重点排查,打好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请以上时段和该次密接人员乘坐同车次公交、同空间相关近距离接触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本乡镇(村)或分包网格部门报告,并立即就近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阜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唐山市路北区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1月10日,我区收到天津市津南区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确诊例吕某的密切接触者程某某的协查函》,函称程某某的同乘人员谭某某系我区居民。接到协查信息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并对谭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隔离管控措施,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为寻找谭某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月9日15:47由建设路煤医道口站乘坐114路公交车,16:40在丰润区汽车站下车。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谭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单位)报告,落实管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社区(单位),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惊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路北区防控办*3724033
路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44041
唐山市路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唐山市路南区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河南安阳新冠病例朱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行程轨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1月11日,我中心接到湖南省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报,关于河南安阳新冠病例朱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李某某,于2021年12月28日1:28至6:11与河南安阳新冠病例朱某某同乘T368次列车同车厢,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
经调查,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03车064号)前往定州。
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02车042号)前往唐山,22:00左右到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24:00左右返回万达宿舍,之后未外出。
2022年1月1日到2日7:20步行前往万达肉蟹煲上班。22:30下班步行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24:00返回宿舍未外出。
1月3日9:30步行前往万达肉蟹煲上班,15:00左右步行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16:20出网吧返回肉蟹煲上班。22:30下班步行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24:00返回宿舍未外出。
1月4日7:30步行前往万达肉蟹煲上班。15:00左右步行前往南湖医院做核酸检测,做完后步行返回店内上班。22:30下班步行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24:00返回宿舍未外出。
1月5日到8日,上午9:30步行前往万达肉蟹煲上班。22:30下班步行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24:00返回宿舍未外出。其中,8日9:24步行前往万达社区服务中心接种第三剂次新冠疫苗。
1月9日9:00左右步行前往万达肉蟹煲上班。14:10左右与舍友骑共享电动车前往南湖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束后骑电动车返回店中上班。22:00左右下班步行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通宵上网。
1月10日5:00左右出网吧步行返回宿舍睡觉,13:30左右步行前往网吧通宵上网。
1月11日8:00左右出网吧,步行前往南湖医院,08:30左右做核酸检测。之后步行前往民政宾馆,08:50办理入住手续,在房间内休息未外出。
路南区疾病控制中心特别提醒广大居民:与其同时段、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自觉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如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相关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并到区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医。
路南区疾控中心*0315-2597208
唐山市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月11日
路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天津市新冠病例王某某、孔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边某某、边某某行程轨迹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2022年1月11日,我区疾控中心接到丰南区疾控中心通报,涉及关于天津市新冠确诊病例王某某、孔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王某某、边某某、边某某在我区居住,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三人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2022年1月1日,11:30-13:00三人在丰南区宏利饭店聚餐。用餐完毕后,乘坐出租车返回稻地镇锦盛花苑小区家中,三人全程佩戴口罩。
2、王某某1月4日-7日,每天前往稻地小学接送孩子上下学,5日上午8:00-9:00步行前往稻地集贸市场赶集。1月8日全天在魔力书法培训学校,陪孩子上课。
3、边某某1月4日-7日,在稻地小学按时上学、放学。1月8日全天在魔力书法培训学校学习。
4、边某某1月1日就餐结束约13:30到家,之后未再外出。1月2日-9日,偶尔自驾三轮车到老边水站取水。1月10日,11:30-13:30步行前美食美客饭店聚餐。
保定市高阳县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诊病例同乘人员沈某某在我县活动轨迹的情况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2年1月11日凌晨,接石家庄市裕华区函协查,与河南安阳确诊病例(1月9日核酸阳性后确诊)同乘(2021年12月28日)人员沈某某,曾于1月2日到我县活动,现将沈某某在我县行程轨迹进行通告:
沈某某1月2日自驾车来高阳,10时左右到大世界购物中心停车,之后进入商场,临近12时出商场到附近过桥米线(老青餐饮店)就餐,约40分钟吃完离店,再次进入商场,约15时出商场,到停车场开车离开高阳。
县防领办特别提醒广大居民:与其同时段、同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同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相关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当前临近春节,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持续存在,要保持防控意识不松懈,防控措施要落实,疫苗接种要尽早。
高阳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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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城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