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地有一些女性到了三十几岁就成了寡妇,就这样默默地一个人独居生活,其处境格外艰辛和凄凉,而在他们眼里却是正常的现象。
有的女性福大命大,总算熬到了娶儿媳妇的年纪,但由于长年的辛勤劳作,年年*,生儿育女,此时腰身却已佝偻,眼睛全是苍老憔悴的痕迹,早没了出嫁时明眸皓齿的模样。
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尼泊尔人依然接受这样的婚姻制度呢?
这就说来话长了,除了上述所讲的历史、经济、环境等因素以外,这就要牵扯到了另一个主要因素了,那就是大多数尼泊尔人都信奉的宗教文化。
1962年,印度教立国被正式写入宪法:尼泊尔是“印度教王国”,因而即使尼泊尔是多民族、多种姓、多语言的国家,但是国民有86%以上都信奉印度教,并且接受“君授神权”的观念。
因此,印度教文化可谓是深入人心,而尼泊尔人的思想和行为都被这种文化特质所深深影响,这就像阳光一样照耀着尼泊尔的每个角落,让人无法回避,却又司空见惯,然后习以为常。
一般来说,婚姻是习俗和法律所规范的两性关系,在一个传统社区里,如果婚姻的主要准则不是来自法律,而是来自习惯或者风俗。
那么,这种婚姻不管在别人看来是多么的不可思议,但是对于这些居住在传统社区里的人们来说,那就是合理和正常的。
因为这些文化思想已经深深植入每一个尼泊尔人的思维里,早已是约定俗成的意识观念里的一部分,在他们看来事情就应该是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