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6万元请了月子保姆,家人却感染了疾病!陈女士愤而把月子公司给告了,要求赔偿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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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初,浙江宁海的陈女士预产期将到,她特意与当地一家月子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并缴纳了43700元。
之后,陈女士入住了月子套房并顺利产子,月子公司派了一名月嫂,专门照顾陈女士。
陈女士说,月嫂持有上岗证和健康证,一个月的时间里,包括吃饭洗衣和喂养宝宝等,月嫂还提了不少育儿及护理建议,双方的友情也加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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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月子后,陈女士想继续留用月嫂。于是,她又与月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并支付了15800 元。到了8月初,月嫂便跟着陈女士住到了家里,并与陈女士家人及其母亲同吃同住。
陈女士的母亲为了迎接外孙回家,特意到医院进行了体检,生怕患有疾病会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检查结果证明,老人各项指标正常,且没有任何传染性疾病。
月嫂上门20天之后,因为连续几天胃部难受吃不下饭,老人还带着月嫂去医院检查。然而,结果却让陈女士一家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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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月嫂被查出患有胃幽门螺旋菌,这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致病菌。为了放心起见,陈女士立即带着一家人到医院作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只有月嫂和老母亲的胃幽门螺旋菌指标异常。
从检查结果来看,月嫂的幽门螺旋菌指标含量为400多个,而陈女士母亲的幽门螺旋菌指标含量只有90多个,且有之前的医院报告可以证明。就此次检查结果来看,月嫂传染给老人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
此后,陈女士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称其在接受月子公司母婴护理服务时,因该公司人员的过错,导致家人患病,要求该公司退回服务费及精神损失费等8万元。
因赔偿数额差距过大,几次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邀请法院的“资深”调解员参与调解。
鉴于陈女士提出的退还6万元服务费、体检费以及精神损失费1万元的诉求,在法院调解员的调解下,月子公司最终同意赔偿陈女士4.2万元损失。
哈尔滨选月嫂,还是报达家政最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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