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761-2018)将自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
根据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当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整车质量禁超55kg,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如果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摩托车处理,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
如果不超标,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不需要牌照,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将由各地制定妥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消化超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