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17年底,俞某等农民工受雇于戴某,在某新农村工地建设工程中从事路面硬化等工作。完工后,戴某只支付了俞某等人部分工资,还有一万余元工资拖欠了四年仍拒不支付。俞某等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2022年1月20日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临近过年,婺源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室收到上述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业务指导老潘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调解员俞九斤力争在年前调解成功,让农民工能过个安心年。
俞九斤收到案件当天就立即联系戴某,询问有关事实,并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后果,要求其尽快还清欠款。经过反复沟通,戴某终于同意还款,但对俞某等人出示的自制工资单不予认可。于是俞九斤又将双方召集至诉前调解工作室重新核算工资。
1月29日,老潘和俞九斤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重新核算工资,并制作了欠付工资清单,由双方当事人逐个签字捺印确认。在调解过程中,老潘发现戴某还拖欠了其他7名农民工的工资,只是因为数额较小,他们就没有来起诉,老潘认为不能让任何一名农民工权益受损,在其要求下,戴某与该七名农民工也进行了工资核算。最终,经老潘和俞九斤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签署调解协议,戴某承诺在元宵节即2月15日前付清这17名农民工的工资。
元宵节当天,戴某如约来到诉前调解工作室,当场支付了所有欠款,俞某等人也写下收条并撤案。这起长达四年的讨薪旅程终于圆满结束,农民工们满怀希望地开启新年新征程。
典型意义
俞某等人四处追讨工资四年无果,当起诉至法院后,调解员仅用十天就解决了困扰他们四年的难题,效率之高让农民工大为赞赏。婺源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诉前调解机制的高效优势,优先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最大限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婺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