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王威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今年国庆节,为了表达自己的爱国之情,许多人纷纷将自己的微信头像换成国旗,这种行为,想必大家都可以理解。
但是,有一条网上流传的一条疑似陕西公安发出的短信,让大家心里一紧:“由于你在微信头像中使用国旗背景,导致国旗变形,您已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请你尽快到咸阳市秦都区派出所进行思想教育,否则我们将采取强制措施,对你进行十五日以下的拘留。”。
从法律人士来看,这条短信是存在很大问题的。
首先,“咸阳市秦都区派出所”这个单位的写法是不准确的,秦都区作为咸宁市的市辖区,其公安单位应当是“秦都区分局”,而非“派出所”,派出所是镇和街道办一级所对应设立的;
其次,派出所是无权对老百姓处以“拘留”的,派出所能够实施的处罚措施只有: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拘留”这种严重的处罚措施,派出所实施的话,肯定是违法的;
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八条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和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如果老百姓将微信头像换成国旗只是为了表达爱国之情,跟“用作商标、广告、私人丧事活动”不搭噶,肯定不属于违法的。
所幸的是,这条短信最后被官方辟谣了。
除此之外,在什么情形下,我们在使用国旗时,可能会违法甚至犯罪呢?
第一种情形:不能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否则有可能触犯了刑法,是需要坐牢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是指“故意在公共场合”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种情形:不能升挂或者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的行为。
就是说,我们在使用国旗时,必须保障国旗的标准化、完整性,破损、污损、褪色、倒挂、倒插等情形是不能有的,这是捍卫国旗神圣感的必然要求。
第三种情形:不得随意丢弃国旗。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国旗。
国旗一旦制成了,它就不是我们生活中随意使用的物品了,它是具有特殊含义的神圣物件,即便产生了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情形,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处置。请记住,国旗,永远也不能被当成生活垃圾对待,对我们中国人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是绝对神圣的物件。
所以,在使用国旗时,一定要注意以上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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