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25000平方米。其中:1、儿童福利院项目,规划建设1幢,6000平方米;2、养老院项目,规划建设1幢,6000平方米;3、救助管理站及救助安置中心项目,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5000平方米;4、区域性敬老院项目,规划建设1幢,8000平方米。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大坝镇大坝卫生院项目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大坝镇大坝经济联合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耕地0.1749公顷、建设用地0.0294公顷(折合3.06亩)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2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63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二)征收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08.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22.2177万元。
大坝镇大坝卫生院
据了解,普宁市大坝镇卫生院是一所镇级一级甲等卫生院。地处普宁西北部,担负着大坝镇及周边部分乡镇的医疗服务工作,辐射人口20多万。设有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公共卫生科及化验室、B超室、X光室等功能科室。拥有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CR摄像系统、心电监护仪、高频电刀、救护车等一批医疗设备,有力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教育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高埔镇月塘经济联合社(折合49.5亩)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地类为园地3.1751公顷、其他农用地0.1252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
(一)征收园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8万元,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其他农用地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79.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319.5257万元。
兴星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