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兵团第九纵队“济南第一团”奖旗
山东兵团第九纵队“济南第二团”奖旗
战争时期,授予荣誉称号,对于鼓舞士气、激发斗志有很大的激励作用。在平津战役攻打天津前夕,前线总指挥、四野参谋长刘亚楼提出:哪支部队首先攻占金汤桥,就授予其“金汤桥部队”荣誉称号。参战部队指战员士气高涨,几个方向部队几乎同时会师于金汤桥,结果首功无法认定,称号无法授予,成为一桩趣事。但是第四十五军一三五师四〇四团七连被四十五军授予“金汤桥连”,第三十九军一一六师三四八团三连五班被三十九军授予“金汤桥班”。
新中国成立后,军事斗争形势发生了变化,为适应军队建设的需要,全军坚持开展立功创模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作战、训练、科研、施工、生产、教学、平叛平暴、抢险救灾、守卫边海防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涌现出“雷锋班”“谢臣班”“南京路上好八连”“硬骨头六连”“海上先锋艇”“航空兵英雄中队”“艰苦奋斗的二六一医院”“西藏高原钢铁运输班”“李文忠爱民模范排”“珍宝岛战斗功臣连”“唐山抗震救灾模范连”“抗洪救灾爱民模范营”“扑火抢险先锋连”“法卡山模范守备连”“鼓浪屿好八连”“甘巴拉英雄雷达站”“李向群班”“香港驻军模范红二连”“英雄航天员大队”等先进集体。与战争时期我军荣誉部队称号主要集中于作战方面不同,和平建设时期则体现在保卫边疆、军事训练、作风纪律、发扬传统、拥政爱民、抢险救灾等诸多方面。
国防部批准、原沈阳军区颁授的“雷锋班”奖旗
1963年1月21日,国防部授予“雷锋班”称号命名大会在沈阳举行。原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上将向“雷锋班”授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