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纠纷诉讼,其核心还是分配遗产。
想要分割遗产,得知道被继承人有什么遗产留下,如果遗产属于共有财产该怎么办?
法条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122条 只要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1153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先析产再继承: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在查明被继承人都留下什么遗产的情况下,就到了该如何分配遗产的问题了。
法条指引:
1156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1159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1161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掌握了这些基本诉讼技能,完全可以应对继承诉讼中的遗产查明和分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