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是四川省成都市中心城区之一,位于成都市四环路外西南,古称广都,西汉置广都县,隋改双流县,以《蜀都赋》中“带二江之双流”得名,2015年改置双流区。东连龙泉驿区和简阳市,南接眉山市仁寿县和彭山区,西邻新津区和崇州市,北靠温江区、青羊区、武侯区及锦江区。区政府驻东升街道。
双流古称广都,是古蜀国“三都”之一。晋人常璩著《华阳国志·蜀志》记载:“广都县,郡南三十里,(汉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置”,至今已有2100余年。王莽时(9年),广都县更名为就都亭,东汉永平元年(58年)复名广都县。
蜀汉时期,广都县隶属关系不变。东晋永和八年(352年),以蜀之流人置宁蜀郡(侨郡),广都县改属宁蜀郡。
北周武成元年(559年),废宁蜀郡,广都县仍属蜀郡。
隋仁寿元年 (601年),避炀帝杨广讳,借左思《蜀都赋》中“带二江之双流”,改称双流,属蜀郡。
唐龙朔三年(663年),析双流县复置广都县,同属成都府。
北宋,双流县、广都县仍属成都府。熙宁五年(1072年),废陵州,以贵平、籍县为镇,划入广都县。南宋,隶属关系不变。
元废广都县,部分区域划入双流县。至元十二年(1275年),双流县属成都路录事司,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隶属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明洪武十年(1377年),撤销双流县建制并入华阳县。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双流县,隶属关系不变。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在成都建立“大西”政权,双流县曾一度属“大西”。
清康熙六年(1667年),双流县并入新津县(曾一度用名“新双县”)。雍正八年(1730年),复置双流县,属成都府。
1935年,属四川省第一行政督察区。
新中国成立初,双流县隶属川西行署区温江专区。
1952年撤销行署区,恢复四川省建制,双流县属四川省温江专区所辖。
1959年双流县一度与华阳县合署办公。同年7月,撤销双流县建制并入温江县。
1962年复置双流县,隶属关系不变。
1965年,撤销华阳县并入双流县。
1976年,仁寿县籍田区划入双流县。同年,双流县划归成都市管辖。
2016年3月1日,撤销双流县,设立成都市双流区。
如用旧名,双流可传承广都。
新津区,四川省成都市辖区,位于成都市南郊岷江之滨。新津自北周定名,是成都平原古蜀文明发源地之一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示范区成员 ,是成都市的南大门。 东接双流区、南濒眉山市彭山区、西临邛崃市、北靠大邑县和崇州市,行政区域面积330平方千米,北面花源街道距成都市区19千米,距西南航空港1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