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完成后还可以查看自己的登记信息
在登记页面有一个按钮
本批次登记
必须知道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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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对象
比较复杂,别搞错,包含普通,也包含廉租金标准以及家庭拿到资格的人,不同群体的时间段要求不一样,具体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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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并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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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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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或《成都市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其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中家庭人口2人及以上的保障对象和单位组织申请的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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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以上登记范围内的保障对象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摇号配租:
①符合相关规定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优抚对象;②受到市级及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
③申请家庭成员均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
④计生部门认定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⑤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
⑥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成年孤儿;
⑦参战退役人员、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⑧符合规定的其他优先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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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方式:除了网上登记还有现场登记
保障对象可通过窗口登记和网络登记两种方式进行登记。其中,符合廉租租金标准准入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和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必须到窗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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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原件
特别提示:符合文件规定优先摇号的保障对象还须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相应证明材料:《四川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烈属证明、劳模证、残疾人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相关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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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到成都市西御河沿街36号天府博览中心一楼成都住房租赁服务大厅公租房窗口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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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安排
符合本次登记范围的保障对象,到窗口登记时按照《资格认定通知单》编号分段进行登记。具体安排如下:
窗口登记时间: 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5日。每日9:00至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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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登记的先后顺序不作为选房顺序。选房顺序通过摇号产生。
2、窗口按照上述编号进行分段登记,请保障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窗口进行登记。
3、截至2018年9月25日17:00前未通过网上或窗口登记的保障对象,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所以大家不要嫌位置偏,不登记就没有机会了,再要申请还需等待两三年)
4、已参与成都市2018年第一批次和第三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选房并取得《成都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或签订了《公共租赁住房预租赁合同》的保障对象不能参加成都市2018年第五批次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登记。
5、摇号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登记工作结束后通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www.cdfgj.gov.cn)另行公告。
6、公租房最多住6年,不能买,而且不需要通过中介申请,不要相信所谓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