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缴纳2019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公告
一、缴费标准
1、2019 年,泰安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一档210元/年;二档320元/年。未成年人、在校学生按一档标准缴费,享受二档医保待遇。
未在它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泰安市户籍居民及其子女,可参加泰山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我区居民相同标准,办理居住证(有申办回执即可)后在居住地参保缴费。
2、经泰山区相关部门核定的以下人员,按相应标准享受参保缴费补助:
(1)无工作单位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按照最高档全额予以补助,个人不缴费;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度特困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重度残疾人,选择一档标准(210 元)的,全额予以补助,个人不缴费;选择二档标准(320 元)的,按70%予以补助,个人缴纳96元。
二、缴费时间和渠道
1、在校(含幼儿园)学生由学生所在学校按照全员参保的原则代收代缴,办理截止到2018年12月20日。
2、其他居民(含未入学的未成年居民)的参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期可延长至2019年2月底。
3、正常续费缴费渠道:城区居民可到居住地社区缴费,也可到城区就近一家农商银行网点现金或刷卡缴费。各村居民到农商银行驻各村代办点缴费。
参保居民也可以通过下载“泰安人社”App,扫二维码或直接登录工商银行网站相应栏目,进行自助缴费。
其他情况缴费渠道:困难人员享受减免补助缴费、新参保首次缴费、人员调动后缴费、补缴费用以及其他需要进行相应业务办理后方能缴费的,需要到社区、村办理。政策介绍及业务办理说明,可登陆泰山区社保局网站www.tsqsi.cn,“居民医保简介及办理指南”查看。
咨询电话
区社保局8629561、8338732、8629571;
岱庙街道6989868;
财源街道6990972;
泰前街道6210332;
上高街道6121699;
徐家楼街道5366122;
省庄镇8544705;
邱家店镇8661303;
本公告请相互转告。
泰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