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不断有人在网上发帖咨询“村村通”修路群众要不要集资的问题。在没有弄清楚“村村通”修路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情况下,谁也不敢贸然答复。经过查询有关文件后才得知情况是这样的。
公路“村村通”是国家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但是,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国家只能对于实施“村村通”工程的村庄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不会大包大揽。为了推进这一工程的顺利实施,国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同时,又要求各地可根据当地的地域情况,制定“村村通”道路拓展及硬化标准。于是,各地区结合自己的财政负担能力以及地域情况对“村村通”工程进行了不同的规划和不同的补贴标准。譬如,湖北省在《湖北综合交通公路水路三年“四大攻坚战”(2018—2020年)方案》中规定,对于部分农村公路按照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的标准进行修建,对于部分交通量小、地形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拓宽难度较大的特殊路段,按照路面宽度不得低于4.5米的标准进行修建;而在陕西省《通村通组公路建设标准及相关要求的通知》中则指出,通村、通组(通自然村组)公路建设的标准为路面宽度不小于3.5米;但在《韶山市农村公路“组组通、户户通”建设管理办法》中是这样规定的:水泥路面宽度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原则上要达到4米,最低不小于3米,水泥路面厚度应达到20厘米。由此可见,各地的地域不同,财政负担能力不同,其修路的标准也是不同的。
关于“村村通”修路要不要群众集资的问题,原则上是这样的。
原则上通村(居民为30-40户的自然村)公路是不需要群众集资的,但个别地区由于财政负担能力有限,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也是可以集资的。但不能强迫群众集资。
对于通往各个村民组的次干道,以及各户门口的小路,原则是需要谁受益,谁集资的。但也不能强迫集资。
反正,修路都是以自愿集资为原则,不能强制集资。
在这一方面,有些省区或地方可能由于财力比较充裕,其修路的费用全部归于财政负担,没有让群众集资;还有些省区或地方采用募捐的方式筹集到了一部分资金,也没让群众集资。譬如像我们这个地方,镇里到各村修建的公路,其修路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村里到各村民组的道路,都由镇政府协助各村向企业募捐,也没有让群众集资,只是说各村民组到每家每户的小路则需要个人负担费用。如果从这一方面来看,“村村通”修路要不要群众集资,关键要看地方财政的负担能力以及筹措资金的能力。如果地方政府的财力有限,又筹措不了资金的话,则是需要群众自筹一些资金的。
尽管有些地方需要群众自筹一些资金,可能会增加一些群众的负担,但修路毕竟是一件好事,有些能够拿得出一些资金的农民朋友还是应该积极出资的。因为,路修好了,就可以把农副产品卖出去,就可以让“富裕之神”走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