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重庆市政府网获悉,为了缓解主城区部分城市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道路交通运行效率,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重庆市公安局对主城区载货汽车限制通行的区域、时间路段进行调整,并新增供危化品车使用的橙色通行证。新规于2017年8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止。
新增禁止载货汽车行驶的路段和时间
(一)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所有外埠载货汽车、注册登记地址在重庆市的三轴(含)以上载货汽车以及其他未持有有效通行凭证的载货汽车驶入以下路段:
内环快速路新华立交经南环立交至茶园立交(双向)、西环立交至新华立交(单向);
江北区宏帆路、海尔路(寸滩立交至水口路口);
两江新区镜泊东路、鸳鸯路、鸳鸯北路、湖津路、湖津支路、龙帆路、万年路、龙寿路、人兴路、和睦路、和睦北路、吉乐大道;
巴南区渝南大道、龙州大道、红光大道、两桥连接道、巴滨路、巴南大道、马王坪正街、李土路、大江东路、大江西路、大江中大道、大江南大道及其以内道路,富城路;
南岸区峡江路(盘龙立交至通江大道)、卫国路、谦泰路,白鹤路、青龙路、回龙路、双龙路、兰花路、康恒路、汇龙路、二塘路、南滨路(风临路路口至巴滨路段)、丹回路、丹龙路及其以内道路;
沙坪坝区磁童路、双碑大桥、双碑隧道。
(二)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核载质量1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驶入以下路段:
两江新区金渝大道(加工区路口至礼仁立交)、金开大道(翠云立交至天山大道路口)、龙健路、龙宁路;
沙坪坝区梨高路、天马路下行(马家岩至天星桥方向);
南岸区龙黄路(南山立交至崇文路二外路口段)。
(三)法定节假日每天7时至21时,禁止所有核载质量1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内环快速路西环立交(不含)—二郎立交-迎宾大道(不含)-火炬大道-水碾立交-锦龙路-五桥路(不含)-龙吟路-九滨路-黄杨路(不含)-南北大道-鹅公岩大桥-海峡路—四公里立交—内环江南立交(不含)—盘龙立交(不含)—东环立交(不含)—北环立交(不含)—西环立交(不含)及其以内区域,其中渝中区菜袁路、长滨路(菜园坝至九码头)、嘉滨路(牛角沱至千厮门立交)、牛滴路、菜九路持有效通行证的车辆除外。[!--empirenews.page--]
扩大全天禁止超大型载货汽车行驶范围
全天24时禁止半挂车、全挂车及车身长度超过18米的重型货车等超大型载货汽车驶入以下区域、路段:
四公里立交—江南大道—石板坡长江大桥—石黄隧道—黄花园大桥—渝鲁大道—新溉大道—新牌坊立交—新南路—余松路—大庆村立交—红石路—石门大桥—汉渝路—沙中路—沙杨路—杨梨路—天梨路—天马路—石小路—石小路立交—经纬大道—二郎立交—迎宾大道-火炬大道-水碾立交-锦龙路-李家沱大桥-巴滨路—海峡路及其以内区域;朝天门大桥、千厮门大桥、东水门大桥。
危化品车新增橙色通行证
2014年5月1日零时之后注册登记,且不符合黄色、红色、绿色等通行证发放条件的载货汽车,对从事鲜活物品(菜篮子)、粮油、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邮政快递等国计民生物品运输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通行证,临时通行证每次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运输范围无需跨行政区域的,临时通行证由运输地交巡警支队发放;需要跨行政区域的,临时通行证由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放跨区域。
对从事成品油、医用气体等危化品(剧毒化学品除外)运输的载货汽车,由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放橙色通行证,指定区域线路、指定时间通行。
对违反主城区载货汽车限行规定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罚。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梓涵 实习生 熊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