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就本案而言,小山等人持棍殴打曹先生及其朋友,不论是否造成他人轻伤或者轻微伤的结果,均涉嫌寻衅滋事罪。
莫倚仗人多势众逞“威风”,逞一时口舌之快,引发纷争,触犯刑法,必要受到法律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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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挑逗拦截他人,引发冲突受惩处
小美因为工作的原因,经常下班很晚。某日晚上十点钟,小美走到公交车站时,一辆小汽车停到身边,车上几名男子冲着她吹口哨并邀请她上车。在遭到小美拒绝后,车上几人下来,拦在小美面前,邀请她一起吃饭,再次遭到小美的拒绝。这时小美的男朋友前来迎接,看到眼前几名男子围着女友不让走,非常生气,斥责了几名男子后拉着小美离开。然而几名男子仍然拦着二人,其中一人还拿着甩棍晃来晃去,并且言语恐吓二人,称要将二人带走等等,受到惊吓的小美趁几人不注意报警。警察到现场后将几名男子抓获,几人均受到法律的惩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
言语上保持对他人的尊重,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的要求,为寻求刺激而随意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涉嫌犯罪,终将被绳之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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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绪妥处理,莫划他人车辆来出气
老王年近半百,性格内向,每日也不爱与家人交流,近期因为工作、生活不太顺心,心里总是觉得气闷。一天早上,老王走出家门,随意坐上一辆公交车,又随意在一个车站下了车。在路边溜达,无意中,老王摸到口袋里带着一把剪刀,看四下无人,老王拿着剪刀扎向路边一排小汽车的车胎,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老王竟然扎了十几辆车,之后又坐车回家了。部分车主发现车胎被扎之后报警,几天之后,警察将老王抓获。对于为什么要扎别人的车胎,老王给出的解释是自己跟车主也不认识,就是觉得心里不痛快才这么干。经查,老王总计扎了十二辆汽车的车胎,给车主造成的损失超过二千元,老王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