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中国乒乓球队的队内竞争已经公开、透明了许多。回首往事,那些曾经让球的乒乓球选手们,后来怎样了?
一般来说,不外乎三个结局:
受组织认可,仕途通顺这一类最典型的代表,自然是李富荣、蔡振华了。
李富荣是中国让球制度的第一个受害者,当年为了给首都籍贯的选手树立一个世界冠军,给落后的中国树立一个三连冠的神话,李富荣被迫在1961~1965年连续三届世乒赛上让球给庄则栋,成为了世乒赛历史上的第一位三亚王、而且还是三连亚。
蔡振华相信不用我介绍太多。1981年世乒赛决赛,组织考虑郭跃华功劳大,所以让他让球给郭,并承诺下一次两人若再在决赛相遇,一定让郭跃华让回来。结果两年后两人还真在世乒赛决赛上相遇了,结果安排好像出现了变动,最终蔡振华再次屈居亚军。
尽管赛场上失利,但是赛场外,由于二人纪律性高,所以受到了组织的认可,最后在仕途上闯出了一片新天地,也算是一种另类的“补偿”吧!
不堪忍受这种恶性竞争,退出国家队这类选择一般出现在女选手里,因为女性的思维相对来说更加感性,这也是为什么让球事件最终在何智丽身上爆发的原因。
何智丽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由于在比赛中多次让球,她终于决定爆发了。1987年新德里世乒赛,何智丽在事先承诺(这点请注意,成为了整个事情争议的关键点)决赛让球的情况下,临场反悔打败队友管建华挺进决赛。当时组织考虑管建华决赛对韩国的梁英子更有胜算,所以才希望何智丽让球,然而何智丽显然已经受够了这种行为,所以为自己争取了一把。
原本反对让球似乎是没问题的,但是何智丽这次行为的“污点”在于她在晋级的时候也接受了陈静的让球,这就搞得事情复杂了起来。此事的结局我们都知道,何智丽远走日本,成为了“小山智丽”,成为了中国的大敌、一些人口中的“汉奸”。
与何智丽情况类似的,还有和她同辈的焦志敏。焦志敏在汉城奥运会被迫让球给了队友李惠芬,只因当年她输了另一个半区的外国选手赫拉霍娃一次,所以组织就希望李惠芬能进决赛。但结果是,赫拉霍娃输给了陈静,陈静进决赛又拿下了李惠芬,最终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位奥运会女单冠军,而在当时,大家普遍认为,焦志敏更应获此殊荣。
汉城奥运会后,焦志敏选择了退役,她说:“八年的国际比赛,我让了五次球,所以不想再打了。”听到这种话,谁能不感到心痛和惋惜啊!
还不为外界所知的人和事可以肯定的是,历史上还有着许多关于让球、我们所不知的人和事。不过,让这一切都尘封在历史里,也许也不是坏事。
总结竞技体育本因竞技而有魅力,而让球的结果可能是:根本没有赢家。正如庄则栋后来说的:“我全国比赛也是三连冠!”不让球,庄则栋也是当时公认的中国最强乒乓球选手,现在虽然拿了个世锦赛三连冠,但是人们始终不能释怀这是让球的结果,这也让庄则栋一生都蒙羞其中。
还是希望这样的事情以后不再发生吧!有比赛就有输赢,有输赢才有悬念,有悬念才能更加刺激运动员和观众对这项运动的投入与关注。在国内、国际环境已经相对宽松的今天,希望大家都能舍弃“唯金牌论”的过时观点,更加认真地关注竞技体育本身所带来的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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