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女士仔细观察发现,该产品的生产日期是今年的6月8日,保质期是360天,这仍在保质期内的甘栗仁怎么就发霉变质了呢,葛女士赶紧和来伊份官方客服联系。
葛女士说,当时来伊份的客服并没有说明霉变的原因,而是让购买的门店跟葛女士联系。葛女士说,当时店员说,按重量称的话,一袋甘栗仁也就是两三块钱;最后只能赔偿10倍的价格,大概就是二三十块钱。葛女士说,对于来伊份门店的处理结果,自己很不满意。
【市民提千元赔偿 买卖双方分歧甚远】
葛女士说,按照《食品安全法》,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最低1000元的赔偿。来伊份只同意二三十块解决问题,显然她难以接受。
葛女士告诉记者,当时门店的态度还是很强硬的,只答应赔偿二三十块钱,其他的事情也就都不管了。葛女士说,如果这二三十块钱就能够赔偿了事的话,那下次肯定还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而且会越来越多。
记者来到来伊份大行宫家乐福店,店内工作人员表示,真空包装的产品发霉变质,情况确实很少见。门店一位姓李的经理确认,他们的确接到了葛女士的投诉,按照店内的一般处理流程,变质产品按原价1赔10进行赔偿。
李经理说,可以协商一个处理的方法,但是并没有说过只赔偿二三十块钱,目前这个事情还没有最终的定论。
【法律人士:千元赔偿诉求合理 协商不成可诉讼】
来伊份方面表示,接下来他们会继续和葛女士进行协商,妥善解决此事。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葛女士索要1000元的赔偿是否合理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咏桢说,如果说购买食品证据充足,确确实实也是包装袋内没有打开,食品本身的问题,赔偿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像这种提供不符合质量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商家或者厂家进行索赔,这个索赔的标准是购买价款的10倍,或者是损失的三倍。特别要说明一点的时候,如果说损失的金额不足1000的话是按照1000元来计算,最低赔偿1000元!
法律界人士指出,2015年《食品安全法》修订,增加了违法食品安全规定1000元最低赔偿标准的规定,正是出于食品安全和食品质量的慎重考量,让消费者能够吃得放心。如果双方仍协商不成,葛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能有人觉得,买一个3块钱的东西,要人家赔1000块,是不是有点过了?但在这儿,我要为葛女士点赞,更要为《食品安全法》点赞。在食品安全方面,在维权方面就要不打折扣。如果每个消费都这么较真,相信商家就会更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