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什么是诚实”这个问题,伟大的经济学家亚当·斯密有一个脍炙人口的回答:“大自然在为社会创造人类的同时赋予了他两种本质*,一种是取悦他的同类,另一种是不愿意得罪他的同类。大自然教导他对同类的幸福感到愉悦,对同类的不幸感到痛苦。”对此他补充说:“多数人的成功……多数情况下要依靠他们的邻居和同伴的帮助与善意,而帮助和善意在没有被人所接受的情况下是难以获得的。因此,‘凡事诚实为上’这句古老的谚语,在这种情况下,是千真万确的。”这听来似乎是工业时代的完美辩解,就像天平两边相等的两个砝码和两只咬合度极高的齿轮一样平衡与和谐。不管这一观点看上去有多么乐观,亚当·斯密的理论仍可以引出一个不那么光明的结论:既然人们会把成本—收益分析法应用于诚实的行为中,他们就可能同样会把成本—收益分析法应用于不诚实的行为中。根据他的观点,人们只会在对他们有用(包括取悦别人的*)的情况下诚实。人们在诚实与不诚实之间的选择真的就像在两辆汽车、两种奶酪、两台电脑之间做选择一样吗?绝大部分人认为不是。首先,你认为你的朋友可能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和你谈新买的手提电脑吗?当然没问题了。但是,你能想象他同样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和你讨论如何去偷一台手提电脑吗?当然不会——除非你的朋友是一个职业惯偷。(从柏拉图以来)另外一些人的意见,他们认为,诚实是某种更伟大的东西—它在几乎任何一种社会里都被认为是高尚的美德。西蒙德·弗洛伊德是这样解释的,他说,我们在成长过程中把社会美德内化了。这种内化引导我们发展到超我境界。一般来说,当我们的所作所为符合社会伦理时,超我就感到愉悦;否则就会感到不快。因此我们早上4点钟遇到红灯也会停车,即使我们知道附近并没有人;我们把钱包交还失主心中会感到快乐,即使我们不留下自己的姓名。这些行为刺激我们大脑中的奖赏中心——伏隔核和尾状核,使我们获得满足感。但是,如果诚实对我们这么重要(最近对美国大约36000名高中学生的一次调查表明,98%的人认为诚实很重要),如果诚实能使我们感觉良好,为什么我们还经常不诚实呢?我的感觉是,我们的确看重诚实,想做诚实的人。但问题在于,我们内心的诚实尺度只有在考虑重大越轨行为时才被激活,例如,决定是否要把会议室里一整盒钢笔据为己之时。在面临细微的越轨行为时,例如拿走一两支钢笔,我们甚至不会去想这点儿琐事与诚实有什么关联,因而我们的超我仍然在睡大觉。没有超我对诚实进行帮助,监督与管理,我们抵御这种越轨行为的防线,就只剩下成本—收益的理性分析了。但是有谁会有意识地权衡从旅馆房间里拿一条毛巾的收益与被抓的成本呢?有谁往报税单上多加几张收据时会考虑成本—收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