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好像一直都是一个很“一根筋”的人。
对很多事情,都持一种“非黑即白”的界限感。
特别是在感情上,喜欢和不喜欢这两个界限,分得非常清楚,泾渭分明。
对我来说,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没有中间地带,更没有“做不了恋人,还可以做朋友”这种说法。
因为在认知里,我觉得自己如果对某个人动了心,就是希望能够和他有进一步的发展,最好可以走到一起。
倘若他拒绝了我,表示对我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好感,却也不想因此和我断了联系,希望我们还能像朋友那样相处。
说实话,这要是放在以前,我是接受不了的。
拜托,我缺的不是朋友,是恋人啊。
而且,真正动过心的人,怎么甘心做朋友。
不管什么时候,只要多看他一眼,都忍不住想拥有。
比这些更重要的,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被拒绝的当下,会非常尴尬和难过。
那时候,只想逃得远远的,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甚至想直接从这个星球上消失。
付出的喜欢和爱不被接受,真的会给人一种巨大的挫败感。
就仿佛自己是馊掉的隔夜饭,被蛀了虫的玫瑰花,或者被随手扔在垃圾桶里,浑身脏兮兮的过期牛奶。
全世界都鲜明亮丽,唯独自己黯淡无光。
2、这是以前的我。
觉得暧昧过的人,做不了恋人,就只能做陌生人。
感情就是只有两种结果,要么一生,要么陌生。
现在的我,不这么认为了。
如果我喜欢的那个人,他不喜欢我,却想和我继续做朋友。
而我也觉得比起当恋人,他或许会更适合当朋友的话,那我会试着端正心态,以朋友的身份和他相处。
我会慢慢放下非他不可的那份执着,也不再将“他不喜欢我,是因为我不好”这种自我否定的观念施压在自己身上。
他不喜欢我,不是因为我不够好。
只是他对我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情愫。
以及,我们是真的彼此不合适。
喜欢这种东西,是勉强不来的。
但这也不意味着,我们就必须彻底断绝来往。
毕竟之前能够成为朋友,是因为我们身上都有双方互相欣赏的某些东西。
这些东西,并不会因为当不成恋人,或者我被他拒绝,就消失不在,它会一直存在着。
因此,即使无法进一步当情侣,还是可以退一步当朋友。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友情的有效期限,会比爱情的更长久。
3、朋友霉霉和我持同样的观点。
她说她过年那会,在同学聚会上遇到之前喜欢过的一个男同学。
多年未见,她还是第一眼就从人群中认出他来。
他还是像当初那样,那么优秀,那么闪亮,那么耀眼。
他像当年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自然而然地跟她打招呼。
落座时还主动帮她拉开椅子,聚会结束后又和她互加了微信,聊了一两个小时才各自散去。
“以前在学校向他告白,他二话不说就拒绝了我,拒绝的话脱口而出,甚至都不铺垫一下。
说真的,我当时恨死他了。也恨死了自己,觉得自己特别差劲,才入不了他的眼,不被他喜欢。
可是多年之后,我发现,他虽然不喜欢我,但他也没有讨厌我啊。
从始至终,他都只当我是朋友。既没有玩弄我的感情,故意说爱我。也不至于厌恶我,对我爱答不理。
一直以来都是我想多了,是我耿耿于怀,放不下。”
是啊,感情里本来就没有对错输赢之分。
互相喜欢,双向奔赴,自然是皆大欢喜。
可如果没那么幸运,不被喜欢的话,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月亮从不指望任何人为它奔赴而来,它的光芒只为自己绽放。
就像《你就不要想起我》里有段话说的:
“渐渐的你就会发现,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是一种常态。爱情这东西看的是运气,喜欢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你喜欢的人不喜欢你,你就得认,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这是小概率的事情。
承认无能,才是对爱情最大的敬意。”
爱而不得不过是人生常态,我们很少能例外。
4、喜欢过的人,要不要做回朋友,这个问题没有固定答案。
如果你能接受,能释怀,那就可以。
如果你心里还有执念,放不下,那就不必勉强。
做不做朋友,要不要继续喜欢,重要的不是这份感情的走向,而是你要懂得放过自己。
花草不向四季起誓,荣枯随意。
你也不必拘泥于任何人,得失随心。
生活已经如此艰难,如果可以,在感情中就别再为难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