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他们的作案手段也随之真相大白。经查,犯罪嫌疑人方某、周某二人为夫妻。今年以来,方某多次驾驶摩托车伙同妻子周某从闽侯甘蔗出发,流窜至闽清、永泰多地,寻找人流量大的市场作案,通过购买小件农产品“以整找零”的方式将假币兑成真币。
对方某、周某家中进行搜查后,民警共发现有1万余元真币,方某承认该真币均是通过假币换取而来。在方某、周某家中的一个房间内,民警还发现了堆积如山的粉干、绿豆等农产品,均系二人使用假币所购,有的由于购买时间太长甚至已经长虫、变质。
上线“红太狼”浮出水面
假币从何而来?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一个微信名为“红太狼”的嫌疑人浮出水面。
据男子方某供述,2022年下半年,其夫妻二人经人介绍,添加了一位名为“红太狼”的微信号,在取得对方信任后,通过微信转账及线下交易的方式,陆续在“红太狼”处购买了1万多元假币。
“由于假币仿真度极高,肉眼很难分辨出真假,且市场商贩多数没有验钞机,以至于屡屡得手。”办案民警说。
获取这一重要线索后,民警迅速对“红太狼”的身份进行研判,并在福州仓山将其抓获,现场查获百元面值假币共10万余元。
经查,“红太狼”原名廖某,平常在福州经营“四果汤”生意,其所贩卖的假币系从湖南籍上家处获得,今年以来陆续购买了15万元假币,并以2元至50元不等的差价出售了5万元假币,其间自身也使用了4000多元的假币。根据线索,民警又赶赴闽侯廷坪抓获了两名购买假币的方姓男子。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被闽清警方刑事拘留。同时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就该假币案进行深挖彻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对此,公安机关提醒市民,如果发现假币不要自认倒霉,要及时举报、上缴,防止假币继续流通。
警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
【持有、使用假币罪】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假币的正确处理方法
(一)在日常生活中如发现有人使用假币应立即拨打110报警;
(二)误收假币,不应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或公安机关;
(三)看到别人大量持有假币或发现有人制造、买卖假币,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