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解决群众“上下楼难”问题,记者昨日从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经近日召开的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将市中心城区2006—2015年间建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纳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补助范围,以此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根据《岳阳市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市里统筹、部门配合,县市区主导,街道(社区)落实、业主主体”工作机制,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充分发挥业主的主体作用,依法依规,因地制宜,民主协商,兼顾各方,实现决策共谋、建设共管、成果共享。从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全面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加装电梯1300台以上。2021年,全面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排查摸底,加装电梯300台以上;2022年,加装电梯442台以上,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向规模化、片区化发展;2023年,加装电梯558台以上,总结经验,形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审批、运维、监管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住宅位于国有土地上;住宅楼四层及以上非单一产权并已投入使用;住宅未列入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范围及计划;
◆ 住宅房屋主体结构安全,符合城市规划、消防规范标准要求。
◆ 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要安装电梯,还需通过业主申请、现场踏勘、方案公示、联合审查、工程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等工作流程。
《实施方案》还指出,由住建部门负责“一站式”受理加装电梯申请;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对加装电梯方案进行联合审查;负责建(构)筑物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相关工作;负责受理加装电梯补助申请等。
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助标准,《实施方案》规定: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补助,每台补助资金10万元(含中央、省财政补助)。补助资金由区级财政统一支付。
→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记者 覃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