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已完成修订,17日起,北京市2020年度积分落户工作正式启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对新版北京积分落户政策进行了解读。
6个导向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素芳介绍,对比试行版,此次修订坚持指标体系不变,继续保持“4 2 7”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框架稳定,4项资格条件(持有北京市居住证、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无刑事犯罪记录)和2个基础指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作调整,7个导向指标(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中有6个从操作层面予以完善。
教育背景指标增加了对只取得学历或学位人员可积分的内容,明确了就学期间社保及居住分值扣减规则,进一步体现就学、就业起点公平。关于职住区域指标,将该计分年限由2017年1月1日调整为2018年1月1日,与试行政策实施时间一致,明确2018年1月1日后在北京市城六区之外其他行政区自有住所居住(或工作并居住),且取得落户资格后在该自有住所落户的予以积分,强化了首都人口和功能布局调整的导向。创新创业指标精简了关于申请人任职年限、工资收入等加分内容,考虑城市发展需求,对获得一定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持股人员加分,并优化部分奖项内容。纳税指标精简了申请人在京投资企业按照出资比例纳税可获加分的内容,同时进一步倡导持续稳定纳税的政策导向,并考虑申请人年度纳税额度存在一定波动的实际情况,调整为申请人近三年连续纳税,个人所得税纳税额每1年在10万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平滑了分值差距。年龄指标调整为梯度赋分,避免了45周岁以上申请人分值出现断崖式下降。守法记录指标明确了“近5年”的扣分年限,避免“一旦违法终身受罚”。
严惩弄虚作假 扩大拟落户人员分值公示范围
北京市积分落户政策实施以来,已通报处理了11名弄虚作假人员,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申报秩序,起到了较强震慑作用。
新版北京积分落户政策进一步强化诚信申报,严惩弄虚作假,申请人出现的不良信息将纳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落户公示阶段,扩大拟落户人员分值公示范围,除年度总积分外,还拟公示本人各项指标的积分分值,便于社会监督。
年度落户规模是否调整?
积分落户政策试行期间北京市确定了每年6000人的落户规模,并实行同分同落。截至目前,已有1.2万余名申请人取得了落户资格,加子女连带落户实际落户超过2万人。针对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落户规模及公共服务保障等问题,相关部门将及时分析研究北京市常住人口变化情况,统筹考虑城市发展需要,择机适度扩大年度落户规模,同时积极研究提升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居住人员的公共服务保障水平。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荀连忠说,今年拟申报积分落户人员请提前做好准备,包括登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不动产登记领域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核实自有住所备案信息、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核对学历学位备案信息等。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供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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