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问:不少老百姓认为,自己想离婚的时候,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就行,后面就是怎么分财产的事儿了,但事实是,法院很有可能以“您们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不让你们离婚,拖延的你的离婚进度,那么,向法院诉讼离婚前应该准备哪些东西才能增加离婚的概率呢?
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国庆离婚案,是个很好的例子,李国庆起诉离婚后,其妻子俞渝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法院让李国庆论证其“夫妻感情确已劈裂”的理由。也就是说,法院对待离婚诉讼的裁判依据来说,唯一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李国庆说:我看着俞渝就想吐,这还不算感情破裂么?太恶心了。
想来也是挺好笑的。
那么,该如何论证“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呢?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把诉讼离婚作为一场战争,也要做好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首先看一下法院认为哪些情形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以上是《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该规定虽然已经失效,但是仍然具备一定得参考意义。另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后面要说的是,到法院诉讼,口说无凭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原告的诉请的,要把上述证明感情破裂的理由当作证据落实下来,具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纸质材料,配偶犯错后写给你的保证书等。
2、证人证言,邻居或者居委会等证人,最好是不要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双方长期感情不合,或者配偶有虐待、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证人需要能出庭做证。
3、录像或者录音,证明配偶有婚外情或者其它恶习的试听证据。
4、聊天记录,包括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配偶与第三方乱搞的微信聊天记录等。
5、亲子鉴定结论,证明孩子不是自己的。
7、勘验笔录,如:遭遇配偶毒打、毒害时,报案后由公安人员勘验的笔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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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