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包头市委组织部坚持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为指导,以“三优化一服务”为抓手,加快推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范化进程,切实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为干部选任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和有力的支撑。
优化管档单位主体。出台《包头市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办法(暂行)》,建立“3 7”集中管档模式,形成权责统一、分工合理、管理科学、执行顺畅的管理体制。旗县区实现组织、人社、教育3家集中管理,市级层面实现组织、人社、公安等7家单位集中管理。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管干部以及党群系统在职干部、政府系统公务员和参公在职人员档案的管理。目前,市委组织部已完成32家党群系统、39家政府系统的共4211卷在职档案移交接管工作,全部实现了集中管理,确保全市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主体明确、职责清晰。
优化档案日常管理。为保证档案内容真实准确、全面规范、鲜活及时,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制定《包头市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办法(试行)》《包头市委管理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办法(试行)》《包头市干部人事档案保管转递办法(试行)》《包头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办法(试行)》《包头市委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审核和档案日常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干部档案接收、转递、审核、查借阅及材料收集等工作流程,扎扎实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全市管档工作标准统一、管理规范。
优化档案队伍建设。制定《包头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并细化了档案联络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等内容,畅通各单位与集中管档单位沟通、联络渠道,提高管档人员管理水平,积极建设一支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业务精通的干部人事档案联络员队伍,提高管档人员管理水平。全市83个地区单位和13个市属国有企业履行了档案联络员报备事宜,共确定档案联络员130名,有力保证了档案日常业务有人管,办理业务方便快捷,提升了档案业务人员专业水平。
服务好干部人事工作。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服务从严管理干部和精准科学选人用人中的重要作用,将“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贯穿干部培养、选拔、监督等工作全链条,运用数字档案管理系统,在干部动议、考察、任前公示和职级晋升、工资审批、工作调动等环节,提供精准信息服务,保证档案高效安全利用。截至目前,干部任前档案考察审核2000余人次,评优评先审核档案80人次,指导9个旗县区开展换届人事档案审核工作20余次、近400卷,有效发挥了干部人事档案的坚实基础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