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表示,在前期市场检查中发现,有的企业条码高度不够,不足1.8厘米,两侧空白区留的也不够,都会影响条码在应用中的流通。而有一些厂家冒用别人的条码,按照商品管理办法予以3万元以下处罚。
监管
不得冒用、伪造商品条码
据了解,我国的商品条码已应用到供应链的各个环节,累计为70多万家企业、上亿种产品赋予了全球唯一条码,商品条码技术已从传统零售业渗透到建材制造、运输物流、医疗卫生等行业。
工作人员表示,生产者、经销者应积极采用商品条码,并通过官方编码机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大连办事处)办理。商品条码的厂商识别码享有专用权,任何企业不得转让或与他人共享厂商识别码,不得使用未经核准注册或已注销的商品条码,不得冒用、伪造商品条码,否则将被责令整改并接受处罚。
销售者进货时,应查验供货方的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核对厂商识别码是否一致。商品条码的厂商识别码有效期为2年,企业应在有效期满前办理续展手续,逾期不办理将予以注销。
检查
抽查12家企业
未发现违法问题
据大连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处负责人介绍,本次监督检查,共抽取药房、超市和生产企业12户。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 实地检查企业是否未经核准注册(备案)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 是否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者使用伪造的商品条码;
■ 是否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
■ 经销的商品是否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
目前,已完成12户抽查对象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企业在使用中不规范、设计不合理、相关规定了解不及时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予以规范和指导,未发现商品条码使用方面存在违法问题。
下一步,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向社会各界普及商品条码知识,持续规范商品条码使用行为,维护生产、销售和消费者等各方合法权益。
文字:井惠群 徐军华 左莹
资料:市市场监管局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美编:张欣
编辑:王宇 何鑫
校对:鞠传强 孟颖
主编:单淼
监制:穆军 高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