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11号),《苇泱在线》栏目组接到南京的吴先生来电,去年8月,他通过微信购物的“京东购物——雅迪官方旗舰店”买了一辆电动车,骑了小半年,他觉得很满意,但一直没有上牌。今年,电动车新国标出台后,吴先生看到相关宣传,便到江宁区车管所去给车子上牌,结果却被拒绝了,原因是“合格证不标准”!
详情请戳:网购的雅迪电动车不能上牌,厂家:介意别拍,有纠纷也不退车!
车管所工作人员出示了另外一张雅迪牌电动车合格证,经过对比,吴先生发现,自己车辆的合格证上没有“国家执行标准”,也没有注明电池号码,更蹊跷的是,吴先生车辆合格证上的电机号码比电动车上标注的多了一个0!
昨天,栏目组连线了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客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确认,吴先生的车是雅迪生产的正牌产品。既然是正品,为什么同一品牌的车会有两种合格证?是不是在官方旗舰店买的雅迪正牌产品就应该可以上牌呢?
客服工作人员说,第一个问题她无法解答,只能记录上报,关于第二个问题,网页上有明确告知,“因各地电动车施行上牌政策不同,本店不负责所有商品落地上牌事宜,建议介意者勿拍”!
栏目组现场查看了京东商城雅迪官方旗舰店的页面,确实发现部分在售车型的页面中有“购物须知”,但必须在看完车型的相关介绍之后才能找到,此时页面已经近乎到底。
既然是“购物须知”,为何要放在产品销售页面的后部?难道不该一开始就告知消费者吗?这是“购物须知”还是是“甩锅”条款?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江苏省消保委投诉部吴惠敏女士明确表示,该条款不合理。
吴惠敏
这个条款可以认为是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因为它减轻了商家的义务和责任,是有规避自身责任的嫌疑的。就比如说在之后消费者购买这个车子出现了什么问题,他是不会配合消费者去做好上牌工作的,但实际上经营者是有这个义务。因为消费者购买电动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用,现在电动车上不了牌照,消费者就无法正常使用电动车,这也导致消费者购买电动车的目的不能实现,这在合同法上就属于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基于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商家履行退款义务的。
在昨天的节目中,栏目组也将情况反映给了京东方面,请他们也帮助吴先生与商家取得联系。
今天(12号)上午,京东工作人员王先生给栏目组打来电话说,已经分别联系了吴先生和雅迪商家,并且已经有了初步方案。
王先生
京东工作人员
昨天跟消费者还有商家都做了联系,然后商家那边给的处理方案,第一个就是可以先行协助他在当地上牌,就比如他合格证的问题,他们可以按照当地的要求,可以重新给他开一个新的。然后如果确确实实这个变更之后也没法完成上牌的话,那最后可以协商,然后我们可以让商家给他折价,把这个货给退掉,因为他是去年8月份买的嘛,使用了一段时间了。后续我们再跟进一下。(那准备今天就去帮他弄这个事儿吗?)对,我这边会催促我们客服跟商家沟通,尽快把这个事儿搞定。
京东积极处理、及时回复值得点赞,对比之下,雅迪方面的动作却有些慢了……
我们还有四个问题想问雅迪:
1、为什么同一品牌的电动车会有两种合格证?
2、为什么吴先生电动车合格证上的电机号与车辆上的不一样?
3、为什么“购物须知”不在销售页面的显著位置而在接近底部?
4、“不负责上牌,由此产生纠纷不退车”条款是否会做修改
期待雅迪方面尽早给出答复,《苇泱在线》栏目组也将继续保持关注!
江苏新闻广播《苇泱在线》节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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