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案例
2017年,邵女士与陈先生离婚。2021年,因财产分割问题,邵女士诉至法院,称离婚当天,陈先生曾在不同网点取款共计33万元是在非法转移财产,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当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要求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按此规则进行分割。邵女士的要求合法吗?
以案说法
合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