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目的: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加强工程成本管理,规范材料及设备认质认价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3、涉及单位及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部(项目部)、招采部(招标采购中心)、总工办。
4、本流程旨在指导认质认价工作流向和负责部门具体实施及细节要求。
二、认质认价办理流程
1、定义
认质认价是指工程实施时对施工合同中的大宗材料、或合同中未包含,或施工合同中注明需要通过认质认价程序确定材料价格的方式。一般可包括建筑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配件、构造物等。认质认价时,可根据备注说明确认材料原价(市场价)、到场含税价、全费用综合单价等。
2、认质认价办理流程图
3、各节点要求
1)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合同及工程进度需要,以《材料、设备认质认价会签表》的形式提出认质认价申请,按照规定上报三个品牌并提供样品。
2)新建项目须由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审核认质认价的必要性,确定材料样品并现场封样;待材料进场后,由工程部将材料与样品进行核对。若不一致,直接要求施工单位将不合格材料退场。
3)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已经确认的认质认价材料,由总工办组织询价并确定材料价。
4)主要大宗材料(商砼、钢材、模板、石材、门窗、水泥、地材、电线电缆等),由招采部主导,与工程部、总工办联合考察市场后,由采购部和总工办确定材料价。
5)对于建设周期较长的新建项目,参考市场价格波动特点,可约定认价单有效时限,大宗建材的周期分别为地基与基础为一个周期,标准层以上1~5层为一个周期,如外部因素造成价格波动频繁,双方适时调整有效时限。
6)对确定的材料价或到场含税价经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执行。
7)对会签完成的认质认价单,施工单位存档并负责采购,监理单位、工程部监督到场材料品牌、质量等,总工办存档并在审核结算时核实材料单价。
4、流程附件(会签表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