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到南京最快火车多少小时,沈阳到南京有直达车吗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4 21:53:50

沈阳疾控发布紧急提醒

3月29日,沈阳市发现一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阳性人员,其行程轨迹如下:

3月24日下午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30号南京一校(光荣校区)核酸检测点做核酸,之后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3月25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3月26日7时许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30号南京一校(光荣校区)核酸检测点做核酸,之后返回家中,16时许离开家,步行至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55号沈阳百联购物中心,由南门进入商场后前往负一层家乐福超市,未进入超市,后在商场北门内站着玩手机,未接触人,18时10分许离开百联商场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3月27日15时许离开家,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78号大润发超市(和平店)南门,在门口因没有辽事通健康码及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被保安拦住,未进入超市,在附近逗留一会后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3月28日8时许下楼在光荣街36号院内核酸检测点做核酸,之后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3月29日6时许在家由疾控工作人员上门做核酸,未外出。

在密接排查中发现其家人阳性,行程轨迹如下:

3月25日,患者自述全天未出门,也无人到访。

3月26日6时许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30号南京一校(光荣校区)核酸检测点做核酸,之后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39-1号鑫琦盛果蔬生鲜超市,接触一名服务员,之后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吉林路绍兴街内小市场唯一一家馒头店,接触一名女店员,之后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3月27日7时许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吉林路绍兴街内小市场唯一一家馒头店,接触一名女店员,之后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3月28日7时许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39-1号鑫琦盛果蔬生鲜超市,接触一名服务员,之后步行至沈阳市和平区吉林路绍兴街内小市场唯一一家馒头店,接触一名女店员,8时许在光荣街36号院内核酸检测点做核酸,之后返回家中再未外出。

3月29日6时许在家由疾控工作人员上门做核酸,未外出。

请行动轨迹存在时空交集、与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报备,居家隔离,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022年3月28日0时至24时

辽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情况

3月28日0-24时,辽宁省新增10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其中沈阳市报告5例、鞍山市报告1例、营口市报告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葫芦岛市报告3例;新增64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其中沈阳市报告36例、大连市报告5例、锦州市报告1例、营口市报告20例、辽阳市报告1例、铁岭市报告1例;新增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为沈阳市报告。治愈出院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6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8例;治愈出院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例。

截至3月28日24时,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566例(含境外输入207例),治愈出院1082例,死亡2例,在院治疗482例(本土469例、境外输入13例)。目前,尚有1517例(本土1443例、境外输入74例)无症状感染者在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治疗。

沈阳市报告5例

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和36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3月28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5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增36例本土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上述人员均系集中隔离点和封控区中发现。市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派120负压急救车第一时间将上述人员转运至市第六人民医院诊断治疗。目前,密切接触者和次级密切接触者排查管控,以及疫点终末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正在有序推进。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疫情防控综合组

2022年3月29日

新增5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在沈行程轨迹

2022年3月28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5例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现已转入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病情稳定。通过询问患者本人及家属,并结合相关部门大数据信息比对,形成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如下:

病例1:现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向阳北小区。

3月23日至3月27日,一直在集中隔离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3月28日,接受集中隔离治疗。

病例2:现住址:沈阳市辽中区艾临雅居。

病例3:现住址:沈阳市于洪区沙河子小区。

3月23日,居家未外出。

3月24日,曾到沙河子小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5日,曾到沙河子小区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6日,居家未外出。

3月2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4:现住址:皇姑区延河街延河小区。

3月23日,曾到苏堤春晓小区核酸采集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4日,曾到虹桥核酸采样点接受核酸采集。

3月25日,居家未外出。

3月26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病例5:现住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公务员小区。

3月24日至3月26日,居家未外出。

3月27日,接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

现提醒在上述过程中与患者有过接触的市民,按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登记备案,社区或村委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2.要减少与他人接触,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14天内居家暂不要外出;

3.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或佩戴口罩,前往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请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全程佩戴口罩。

综合:辽宁省卫健委 沈阳市卫健委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来源: 沈阳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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