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农民角度,关注三农!大家好,我是老道!今天老道要跟农民兄弟们聊一聊农村宅基地!一直以来关注农房、农地的话题,是咱们农民兄弟非常关心的!尤其是随着农村土地确权的展开,农村宅基地的确权,一户一宅、一户多宅到底会有哪些变化?今天咱们就一块说一说!
陆续清查“一户多宅”,不过这4种情况需要注意!
老道说:涉及到农村问题尤其是农房、农地问题是比较复杂的,一户多宅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所以哪怕要清查一户多宅,也不会一刀切!以下这4种情况,咱们先看一看!
情况一:非独生子女结婚后分户,重新申请宅基地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一户多宅,因为已经分户,只要房屋建设符合要求,就可以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
情况二:同一村集体成员之间进行宅基地交易的,也可以申请宅基地确权登记!不过在这里老道要明确的说,农村宅基地农民只有使用权!双方交易必须要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进行!
情况三:家庭老宅、祖宅继承的!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哪怕继承人户口不在老宅、祖宅所在区域的,也可以继承和使用!
情况四:一户中的一户主要指的是户口簿,有些家庭人口多的!一个户口簿上的家庭成员较多,只要宅基地总面积不超标的,可以分开面积建房!这种情况也不属于一户多宅的情况!
农村问题毕竟比较复杂,除了以上这4种情况之外肯定还有其他的情况!最终咱们还是要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如果农村宅基地无法确权!会怎么办?这4项规定!大家注意!
老道说:在2020年5月份自然资源部曾经发布了一份公开文件,全名为《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按照这份文件内容来看,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农村宅基地的确权!不过问题来了,哪些宅基地无法确权?又会如何处理?老道也说一说自己了解的情况!
规定一: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
老道说:对于属于“”一户多宅:情况的,农民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有偿退出多余的宅基地!不过因为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的补偿标准,没有统一标准!有一些消息说什么5万、8万的都是片面之词,最终大家还是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规定二:这种情况!拆除处理!
老道说:针对在农村“建新房、不拆老房”,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圈占宅基地,或者是继承宅基地后,擅自进行改建、重建的!或将面临拆除处理!这一点需要注意!
规定三:超出面积的,缴纳税费、有偿使用!
老道说:针对一户多宅,如果不想拆除多余的房屋,可以选择缴纳税费有偿使用!这个缴纳税费的标准,以地方执行情况为准!目前有一些地区已经开始进行试行了!
规定四:超出面积的!退还本村!
老道说:除了以上三种情况之外,对于一户多宅的,可以主动将超出的面积退还村集体,或者转让给同村成员!这个不用多讲,老道觉得这么做的人应该不多!
以上是老道结合相关公开文件和个人理解,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一户多宅问题的相关消息!在这里,老道只希望愿耕者有其田、愿耕者有其所、愿天下农民幸福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