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案规定,如果通信设备或服务企业满足以下条件,就会被认定为「威胁」并列入清单。
1. 企业生产的设备或提供的服务,对美国国家安全或美国人的安全和安保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
2. 以下列方式对国家安全或美国人的安全和保障构成不可接受的风险,包括:
(A)对用户数据流量进行重新定向和路由的,设备和服务传输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用户数据或数据包可见的
(B)导致高级通信服务提供者的网络被远程破坏的
(C)以其他方式对国家安全造成威胁的
这样,经过此次扩大之后,FCC的「威胁清单」上共有8家公司,除了卡巴斯基之外,另外7家都是中国公司。
其中,华为、中兴、海康威视、大华和海能达5家中国公司于去年3月12日被列入清单,距今已超过1年。
参考资料: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media-telecom/us-fcc-adds-ao-kaspersky-lab-china-telecom-firms-national-security-threat-list-2022-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