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今年3月份到12月份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价格临时补贴,保障范围由原来的一项增加到了四项。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人员待遇应发尽发、应保尽保的要求。6月30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扩大失业保障保障范围的通知》,扩大了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保障范围要求包括:
一是对于符合领取事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时限为由,拒发和扣减,对于即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退休。
二是在今年3月至12月,对于失业保险金已经领完,但还未就业的,或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分别有80%和50%,两个标准。
三是在今年5月至12月,对于参保不足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当地城镇低保标准,按月发放三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四是在今年的3月至6月,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同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现行标准上提高一倍。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和工伤保险科科长 李文勇:“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主要分为80%和50%两个档次,参保缴费超过一年的,按照我们当地失业保险金中档的80%进行发放,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照当地的失业保险金的中档的50%进行发放。”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是:州直和景洪市缴费一年以上为910元,勐海县、勐腊县为762元;州直和景洪市不足1年为569元,勐海县、勐腊县为476元。
据了解,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方式主要为现场申领和网上申领,失业人员凭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或者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申领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号。下一步将优化经办流程,完善经办系统,精简证明材料,为申领待遇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西双版纳手机台 |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柴松瑞 | 审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