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6月24日电(记者禹志明)截至目前,2014年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全省进行了四次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问题产品发现率达8.7%,主要是掺混二甲醚。因为液化石油气的市场价格要比二甲醚每吨高出2000元至3000元,一些不法商贩收利益驱动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徐新楚介绍,最近一次抽查株洲、衡阳等8个市州的69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共抽查150批次,发现问题产品13批次,问题产品发现率为8.7%。
质监部门专家介绍,二甲醚是以煤为原料制取的一种易液化、易储存、易运输的可燃气体。二甲醚掺混到液化石油气中,其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二甲醚对液化气钢瓶的橡胶密封圈有溶胀作用,长期充装掺入二甲醚的液化石油气,可能导致钢瓶阀门漏气,引发安全事故;二是损害消费者利益。二甲醚的热值只有液化石油气的60%,如果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20%的二甲醚,则“液化气”的热值下降7.5%,这就是消费者反映液化气“不经烧”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