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2 造浆用材料及泥浆质量应自检符合要求,冲孔时应随时测定和控制泥浆密度,每冲击 1~2m深度应排渣一次,直至设计深度。排渣时须及时向孔内补充泥浆,以防亏浆造成孔内坍塌。
4.1.3 在钻进过程中每1~2m应复查成孔垂直度,发现偏斜应立即停止钻进,采取措施进行纠偏。
4.1.4 成孔后应测量孔深,复核无误后开始进行清孔。清水置换应使泥浆密度控制在1.15~1.25之间。
4.1.5 清孔后立即放入钢筋笼,并固定在孔口钢护筒上,防止钢筋笼在浇灌混凝土过程中浮起或下沉。钢筋笼安装完毕并检查无误后,应立即浇筑混凝土,避免泥浆沉淀和塌孔。
4.1.6 针对水下混凝土浇注一般采用导管法在水中灌注。
4.1.6.1 导管的选用和连接应符合规定,并防止法兰盘挂住钢筋笼影响钢筋笼就位。导管拼接前应进行密封性试压检查,试水压力为0.6~1.0MPa,或应符合设备规定,以不漏水、不冒气为合格。
4.1.6.2 导管每次接管1~7m,接至高出孔深1m处,埋管深度应满足2~4m的规定,严禁埋管深度小于2m或大于6m。
4.1.6.3 水下砼施工须连续进行,每根桩的灌注时间按砼的初凝时间控制,一般不超过3小时,灌注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测量砼顶上升高度,随时掌握导管埋深。第一斗砼施工时,导管下端离孔底宜控制在300~500mm间,且第一斗砼投入完后,导管埋深应在0.8m以上。
4.1.6.4 水下混凝土浇注过程中监理和项目部工程师应跟踪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存在问题。
4.2旋挖桩:
4.2.1作业前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护壁泥浆制备工作,使用的造浆材料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2.2在较松软的土层上施工时,应设置井口钢护筒(壁厚不小于10mm),对周边土石进行防护,以免渣土坠落,影响成孔清孔质量。
4.2.3钻孔机械就位符合要求应平整、稳固,防止在钻进过程中发生倾斜或移动。钻架上应有控制深度标尺,施工中进行观测、记录。
4.2.4钻进0.5~1.0m深后,应进行首次检查,钻进5~8m后进行二次检查,监理工程师对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对发现的偏移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钻进达到设计深度及设计要求持力层(满足入岩深度)后停钻,提钻,检查成孔质量结果合格并保留检查记录后,方可移动钻机至下一桩位。
4.2.5钻进过程中,排出孔口的土应随时清运,孔底虚土厚度超过标准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4.2.6 清孔用新泥浆的性能应符合设计或相关规范要求,清孔完成采用测锤测定孔底沉渣,沉渣厚度应小于50mm。钢筋笼下放后,浇注砼前须再次进行桩孔探底检查,如发现孔底沉渣过厚,必须将钢筋笼拔出,再次进行清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