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11月20日上午,由南宁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邓建福、覃品贵等4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南宁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在武鸣区乃至南宁市辖区内有重大社会影响,系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自治区检察院督办的涉黑案件。南宁市检察院指派包括周启生副检察长在内的4名公诉人团队出庭支持公诉。
南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启生(右一)宣读起诉书
南宁市检察院指控:
上世纪90年代末期,被告人邓建福、覃品贵开始伙同他人在武鸣实施犯罪活动,并逐步通过笼络同乡等方式发展成为犯罪团伙。2009年10月31日,由被告人邓建福、覃品贵共谋,被告人廖当贵等人参与实施的故意伤害原武鸣县公安局副局长梁XX的刑事案件在武鸣辖区形成重大非法影响,标志着以邓建福、覃品贵为组织者、领导者的犯罪组织的形成。至案发,该组织成员持续实施数十起违法犯罪行为。